(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1-09)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应店街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应店街镇幸福溪集镇段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应店街镇幸福溪集镇段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获取)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元/本):0(售后不退)
4、报名(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注:
(1)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报名资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采用电子邮箱发送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54029304@qq.com)。资料文件接收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未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00时。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13600630407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00时。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54029304@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叶芳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988282929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宇婷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58523331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诸暨市应店街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九日
附件下载:(附件)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docx(附件)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