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辽宁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产业互联网公开市场招募项目—5G应用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1年辽宁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产业互联网公开市场招募项目—5G应用
招标编号:ND551420210000011
发布时间:2021-03-15
1.招募领域
本次招募的合作领域有以下四个:
领域一:VR/AR类应用
通过移动化的VR/AR设备,如VR/AR眼镜、大屏等,结合5G网络实现VR/AR相关应用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多媒体直播、片源编制、虚拟建模、物体识别、远程协助、多人协作、景区旅游、巡检维修、远程培训等内容。
领域二:机械应用类
通过提供无人机、无人船、AGV、巡检机器人、人形或类人形机器人等,可加载高清/4K摄像头或其他机械设备,结合5G网络实现图像的回传和远端控制机械动作,能够结合行业要求在云端对回传图像进行智能化处理,能够提供无人机械类运营管理平台服务。应用领域包含但不限于公安安防、能源巡检、园区巡检、景区接驳、物流分拣、物流配送、银行服务、环保监测、水利巡河等。
领域三:工业互联网类
提供5G+工业智能网关、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安全管控、5G+工业互联网高新技术能力(AI、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基于5G的视频监控软硬件建设服务、5G+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应用产品运维应急响应支撑服务、数据采集与监控服务、研发生产管理(生命周期管理、工艺路径仿真、高级计划排成、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追溯等)、企业经营管理(ERP、CRM、SRM、OA等)、物流供应服务(WMS、LES、TMS、OMS等)、智能分析展示(大数据、中央控制室、BI商业智能分析、智慧园区等)。
领域四:智慧能源类
提供能源行业5G井下通讯设备、电力行业北斗地基增强设备、智能充电桩、5G无人巡检、现场人员安全保障、井下人员定位、远程控制、物资配送等解决方案。
2.申请人提供的内容
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是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最终用户提供创新业务5G应用建设和运维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机构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等信息。
3.2、企业资质证书,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产品能够与5G模组或5G CPE对接并实现云端部署,相关领域(AR、VR、工业网关、智能视频、人脸识别、机器视觉、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小)车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至少1个。
如专利或软著尚在申请过程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申请过程的证明材料。
3.3、提供2020年2月1日至今,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万元)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3.4、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申请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6、申请人须满足5G应用服务要求,具备5G应用支撑能力。[以附1承诺书为依据。]
3.7、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向辽宁地区1个及以上地市供货、施工及售后服务的能力。[以附1承诺书为依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3.11、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4.2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及以上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如不足5名,则本项目将重新发起公开招募。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或邮件方式获得,邮箱yinxp12@chinaunicom.cn)。报名需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发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3时30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3号会议室。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募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04041753
电子邮箱:libz61@chinaunicom.cn
日期: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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