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启高速团结河桥下游冲刷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启高速团结河桥下游冲刷防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启高速公路服务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海启高速团结河桥下游冲刷防护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内容。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施工图所示的海启高速团结河桥下游冲刷防护工程。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下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参加投标的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起[以工程竣(完)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提供查询网址)、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如上述工程内容为所属工程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内容,该部分合同额不明确等情况),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各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整合合并,导致中标公示查询不到的,可不提供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的,则须另外再提供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成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期限须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1年内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投标人信用等级须为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未列入“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表中的单位进入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进行招投标活动,信用等级初定为B级(赋分值2.95))。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在建工程的认定详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基[2016]17号),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以江苏省水利厅公告为准,具体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业绩要求等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2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商务大厦2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时间及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14时30分。
6.2本公告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
8、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启高速公路服务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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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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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
海启高速团结河桥下游冲刷防护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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