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埔区人武部基础设施整体升级改造及国防教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726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俊丽020-28068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黄埔区人武部基础设施整体升级改造及国防教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区人武部基础设施整体升级改造及国防教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726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2时0分~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申请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7 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4.8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2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工
  • 代理联系人:刘俊丽
  • 联系方式:020-2806806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63007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 招标文件(盖章版).pdf
  • 招标文件20231212(终稿).docx
  • 招标公告20231212(终稿).docx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2023年新建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序号98项目).pdf
  • SL202312120017-20231212150538.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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