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开江县新街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3-07-06 14: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开江县新街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开江县新街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达市水务函(2022)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款、县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开江县和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达市水务函(2022)2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口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开江县任市镇、广福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梯田工程193.73hm2,梯田工程配套生产道路6537m、截水沟7302m、整治堰塘1座,修建蓄水池8口,沉沙函31口。疏林补植192.29hm2,封禁治理1562.73hm2,保土耕作451.24hm2,小流域配套径流小区监测站点1处等。
2.4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_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 / 年(一般限定3-5年,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已完成不少于__0__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___/___。
(注:《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__水利水电工程__,级别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_(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 。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 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口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07 日通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的账号密码或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免费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江县和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文化街40号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4栋3楼301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人: 周 海
电 话: 15196855550 电 话: 028-8692295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3 年 07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