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向社会公众征求需求调查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调查,欢迎供应商前来提交需求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
(二)采购内容: 委托第三方按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及以下要求开展水质自动站和小微水站运行维护,具体内容为:1.对长江经济带37个水质自动站进行稳定运行维护;2.在6个站点购买铊、锑重金属指标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及联网传输服务;3.对长江流域110个河道智能视频监控设施运行维护;4.赤水河流域7个小微站运行维护。
(三)工作要求:
1.解决运行维护过程中各种故障、零部件更换、网络传输和质量控制问题,运行维护水质自动站,维护河道智能视频监控设施。2.确保监测设备校准、设备检定和量值传递、溯源的渠道通畅。3.定期进行仪器设备及采水设备维护保养,建立故障报修制度,设立备品备件库及备机库,定期更换备品备件。4.定期检查站房消防、防雷、供电、网络通信、视频监控、空调等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对简易站房及采水设施(包括水泵)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缮或部件更换。5.每日查看监测数据并形成记录,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判断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6.发现、判断、分析异常监测数据,及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7.在8小时内解决故障响应。8.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站点、仪器设备及运行维护基础数据库;编制符合规定的水质自动站运行与维护作业指导书;妥善保管资料,进行数据保密,及时更新,便于使用和检查。9.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执行监测数据有效性。10.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并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的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水站运维工作的开展。11.依据新出台的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水站运维。12.根据每个水站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水站日常运维工作,对运维保障存在不确定性的水站,提前制定补测计划,按相关要求完成水样补充监测工作。13.制定质控计划,根据水站运行情况,制定质控工作内容,对停运补测水站,合理调整质控计划。编写质控报告并按时提交,包含但不限于日质控、周核查、多点线性核查、集成干预检查、加标回收测试、实际水样比对等质控措施开展情况,以及安排的其他质控措施完成情况。14.针对技术需求并结合水站的现场水质和配置的仪器状况编写数据审核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职责分工、数据审核规则、内部数据审核制度、数据复核以及运维相关视频、日志、关键参数日常审核。15.制定水站应急维护方案。按时处理和修复水质自动站仪器、系统故障;及时响应、核实水质自动站异常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应急监测工作;配合完成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期间的应急维护工作;根据安排,配合水站现场参观、调研、检查等工作。16.水站因故申请停运期间,或自动监测数据因高浊度、高盐度等其他外部因素干扰不具备代表性、不满足水质评价需求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补测,并保证补测流程的规范性、质控措施的完整性以及补测数据的可溯源性。17.通过国家(省)水质自动站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规范填写各项运行记录,进行仪器、系统各项关键信息备案,以及运维过程中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上传,并根据数据审核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水站数据审核、异常数据核实等工作。18.针对110个摄像头点位基础进行设施运维,每日专人负责视频AI智能分析支撑系统巡检,记录是否存在掉线、花屏、视野遮挡等,编制巡查报告(包含问题截图、问题排查截图等)。19.每日根据巡查的情况做好问题台账记录,根据问题类别派发问题处理工单,记录问题处理过程,形成问题处理报告(包含工单派发时间、问题处理时间、问题恢复原因、处理人信息、现场问题照片等)。20.定期巡检试点河道视频监控红外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基础设施,及时发现并记录存在的问题,保障设备正常运行。21.运维商按要求提供满足国家及相关技术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对拟开展的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开展铊和锑的监测,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测数据及配套联网传输服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年限为2025年4月—2026年4月、2026年4月—2027年4月、2027年4月—2028年4月。
二、需求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采购内容涉及的人员要求、监测数据要求、档案等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情况;3.验收标准(或要求);4.商务要求包括服务报价、服务期限、付款进度等;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三、需求调查文件提交时间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二)提交的形式: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书PDF电子档一份及可编辑word档一份;
(三)递交邮箱:ynepbjcc@sthjt.yn.gov.cn。
四、联系方式
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二办公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27号
联系人:吴昊
联系方式:0871-64173467
五、其他
(一)供应商在提交需求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二)需求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1.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采购需求(提纲)
2.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3.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设备一览表
4.视频监控设备点位清单表
5.视频监控单个点位配置
6.赤水河流域小微型水质在线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7.赤水河流域水质自动站设备一览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
(二)采购内容: 委托第三方按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及以下要求开展水质自动站和小微水站运行维护,具体内容为:1.对长江经济带37个水质自动站进行稳定运行维护;2.在6个站点购买铊、锑重金属指标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及联网传输服务;3.对长江流域110个河道智能视频监控设施运行维护;4.赤水河流域7个小微站运行维护。
(三)工作要求:
1.解决运行维护过程中各种故障、零部件更换、网络传输和质量控制问题,运行维护水质自动站,维护河道智能视频监控设施。2.确保监测设备校准、设备检定和量值传递、溯源的渠道通畅。3.定期进行仪器设备及采水设备维护保养,建立故障报修制度,设立备品备件库及备机库,定期更换备品备件。4.定期检查站房消防、防雷、供电、网络通信、视频监控、空调等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对简易站房及采水设施(包括水泵)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缮或部件更换。5.每日查看监测数据并形成记录,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判断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6.发现、判断、分析异常监测数据,及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7.在8小时内解决故障响应。8.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站点、仪器设备及运行维护基础数据库;编制符合规定的水质自动站运行与维护作业指导书;妥善保管资料,进行数据保密,及时更新,便于使用和检查。9.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执行监测数据有效性。10.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并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印发的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水站运维工作的开展。11.依据新出台的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水站运维。12.根据每个水站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水站日常运维工作,对运维保障存在不确定性的水站,提前制定补测计划,按相关要求完成水样补充监测工作。13.制定质控计划,根据水站运行情况,制定质控工作内容,对停运补测水站,合理调整质控计划。编写质控报告并按时提交,包含但不限于日质控、周核查、多点线性核查、集成干预检查、加标回收测试、实际水样比对等质控措施开展情况,以及安排的其他质控措施完成情况。14.针对技术需求并结合水站的现场水质和配置的仪器状况编写数据审核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职责分工、数据审核规则、内部数据审核制度、数据复核以及运维相关视频、日志、关键参数日常审核。15.制定水站应急维护方案。按时处理和修复水质自动站仪器、系统故障;及时响应、核实水质自动站异常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应急监测工作;配合完成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期间的应急维护工作;根据安排,配合水站现场参观、调研、检查等工作。16.水站因故申请停运期间,或自动监测数据因高浊度、高盐度等其他外部因素干扰不具备代表性、不满足水质评价需求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补测,并保证补测流程的规范性、质控措施的完整性以及补测数据的可溯源性。17.通过国家(省)水质自动站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规范填写各项运行记录,进行仪器、系统各项关键信息备案,以及运维过程中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上传,并根据数据审核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水站数据审核、异常数据核实等工作。18.针对110个摄像头点位基础进行设施运维,每日专人负责视频AI智能分析支撑系统巡检,记录是否存在掉线、花屏、视野遮挡等,编制巡查报告(包含问题截图、问题排查截图等)。19.每日根据巡查的情况做好问题台账记录,根据问题类别派发问题处理工单,记录问题处理过程,形成问题处理报告(包含工单派发时间、问题处理时间、问题恢复原因、处理人信息、现场问题照片等)。20.定期巡检试点河道视频监控红外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基础设施,及时发现并记录存在的问题,保障设备正常运行。21.运维商按要求提供满足国家及相关技术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对拟开展的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开展铊和锑的监测,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测数据及配套联网传输服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年限为2025年4月—2026年4月、2026年4月—2027年4月、2027年4月—2028年4月。
二、需求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采购内容涉及的人员要求、监测数据要求、档案等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情况;3.验收标准(或要求);4.商务要求包括服务报价、服务期限、付款进度等;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三、需求调查文件提交时间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30(北京时间);
(二)提交的形式: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书PDF电子档一份及可编辑word档一份;
(三)递交邮箱:ynepbjcc@sthjt.yn.gov.cn。
四、联系方式
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二办公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27号
联系人:吴昊
联系方式:0871-64173467
五、其他
(一)供应商在提交需求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二)需求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1.云南省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能力综合运行维护(2025—2027年)项目采购需求(提纲)
2.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3.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设备一览表
4.视频监控设备点位清单表
5.视频监控单个点位配置
6.赤水河流域小微型水质在线监测站建设一览表
7.赤水河流域水质自动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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