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田县科克亚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36.3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cgd-jz-2023-069
预算金额336.3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思0903-20629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于田县科克亚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JZ-2023-069 
    项目名称:于田县科克亚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363100.83 
    最高限价(元):3363100.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科克亚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63100.83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科克亚乡15个村,共150户农户进行庭院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主要有新挖小菜窖、新建庭院拱棚、土地平整、购置苹果苗、改建厕所、厨房改造等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 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 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 (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 责人具有二级 (含) 以上建造师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均 合格有效)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3 年 2-4 月)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 3 个月 (近三个月是指 2023 年 2-4 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 明 (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不是完税证明) 或报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6) 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 提供社会保障局近三个月内 (近三个月是指 2023 年 2-4 月) 法人或委托人在本公司 缴纳社保明细 (含银行划款凭证) 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新成立 6 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
(8)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前往“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上传加密 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 (大写:叁万元整) ;
方式: 电汇转账,逾期到账或未备注,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田县支行
户名: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0582101040040596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26 日 11:00 (北京时间) ,缴纳 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 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如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将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 QQ 邮箱 (2330951835@qq.com) 退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 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
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 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 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 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 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 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10% (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 4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 3%—5% 作为其价格分。
3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 2%-3% (工程项目为 1%—2%) 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 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 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科克亚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于田县
联系方式:0903-20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33号
联系方式:0903-206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2062911
附件信息:
于田县科克亚乡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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