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gl-2023-05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从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SCGL-2023-052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2024年代维修、养护
招标采购需求信息
采购标的
1.1 采购标的名称: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养护(含长征18号库房平交道口病害整治)。
1.2 数量 : 1项
1.2.1专用线代维修、养护线路:线路2.03公里(与国铁接口至交1、交2线末端),含道岔6组 ,长征18号库房平交道口病害整治。
1.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按双方约定的周、月、季度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的提供由投标方在投标时编制)。
1.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0%计 元;于 2024年 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合同价款的40%计 元。剩余10%合同到期时支付。技术要求
2.1 代维修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见代维修、养护合同书要求。
2.2 具体的代维修、养护要求:
*2.2.1按《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和《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执行。
2.2.2 具体的代维修、养护工作内容:
2.2.2.1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拨道、改道、综合治理接头病害;;
2.2.2.2 清筛不洁道床,清理线路、路肩、水沟杂草,补充道砟;
2.2.2.3 整修路肩,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2.2.2.4 更换和修理规整,更换和整治轨底坡(需要更换的轨枕和钢轨由专用线产权单位提供);
2.2.2.5 其他病害预防整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正常运输安全的工作。
2.2.3投标时施工单位充分考虑安全措施,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中标后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到我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进行施工代维修。
2.2.4另外由于该工程属于维修、养护项目,请投标单位充分考察现场的实际情况,再进行投标报价,代维修、养护过程中由于质量、安全、措施引起的调增费用,不计入结算。
2.3 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投标报价。
2.3.1 本项目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规范及标准:中标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维修标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2.3.2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合同规定的一些主要材料除外)、机械费、密闭运输费、二次材料搬运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等以及辅材料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水用电的所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检验试验费(含甲方指定或特殊抽检费)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中标后,不论工程量增减,全费用综合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4 验收要求
按《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及代维、养护合同的要求检查验收(甲方随机抽查)。商务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的业绩; 最多可提供6份。
3.5 投标有效期:5天(开标之日起算)
*3.6 该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
*3.7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所有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复印。投标(报价)函单独密封装订投递;当投标(报价)函价格文件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发生偏离时,以投标(报价)函的报价为准,小写和大写发生偏离时以大写为准。
3.8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9:00
3.9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
3.10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额的5%收取,合同到期执行完毕双方无异议即返还中标人)。
3.11 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4.2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标准: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分(50分)+技术评分(50分)(技术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得分最高投标人为本次招标代维修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甲方提供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养护合同书(附件3)内容进行逐条的实质性响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附件3),投标方不得更改其内容。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及电话
6.2生产管理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7室生产管理部 邮编:400083
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生产管理部(技术)何玉川023-6273305413983768030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周 鹏023-6273310218502348053
投诉部门赵丽丽023-6273324715823977479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
6.3.1 书面密封文件:由生产管理部联系人收取;
6.3.2 电子文件:邮箱czzg08@cssssq.com 传真023-62733097(邮箱和传真仅限接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投标人在邮件主题中以“SCGL-2023-052 +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
6.4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采购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的报价文件将被我公司否决。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5 日
投 标(报价) 函
致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按贵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养护,编号为:SCGL-2023-052,工程限价30万元,招标采购需求信息项目,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代维修、养护和合同书要求,有完整和清晰的认识,并承诺完全满足贵公司提出的要求。现我公司报价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金额(元)
全费用 综合价合价
铁路专用线2024年代维修、养护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含6组道叉)M2030
总合价:

备注:
1.全费用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单位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严格按照安全相关标准施工,安全措施费计入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2.投标的总合价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3.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
4.投标人只能填写投标函中综合单价和合价,其他内容不得修改,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都视为不响应投标。
请贵公司收悉为感!
公司名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
技术文件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
投标人/国家或地区
制造商/国家或地区中国中国中国
主要 参数招标文件要求分值技术参数满足度评分技术参数满足度评分技术参数满足度评分技术参数满足度评分
2.1 (达到目标)5
*2.2.1 (执行标准)否决项
2.2.2 (实施内容)5
2.3 (验收标准)4
综合评估计划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编制要点:代维修实施计划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等。 10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编制要点: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要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10
安全管理与措施(编制要点:施工安全管理健全、措施可行;可能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各种隐患及防范措施,投标人应进行详尽的阐述 6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编制要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科学性、可靠。 5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编制要点:承诺严格按计划实施代维修。 5
技术评分50
技术文件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凡有一项带*号的主要参数不满足,即技术方案判定为不合格;一般参数有超过20%的项数不满足,即技术方案判定为不合格;2.“技术参数满足度”栏中填写“优于”、“完全满足”、“基本满足”、“不满足”,评分分别为分值的100%、75%、50%、0,评分按对应分值保留两位小数;3.综合评分低于35分(即:综合评分<技术评分×70%)判定为不合格。

备注:技术文件评分表项点对照招标采购需求信息的技术要求,有指标的须量化。
附件2
商务文件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
评审内容采购需求信息要求分值得分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投标人资质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一票否决项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此项目; 2 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 是否已列入集团公布的“违规供应商名单”和我公司的“失信投标人名单”; 5 是否已列入公司按照《关于开展军民融合产业利益输送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船产〔2017〕15号)自查后公布的企业名单; 6 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 7 是否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是否在《招标采购需求信息》要求的地方签字和加盖公章; 9 是否具有铁路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 10卖方是否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适用不允许转让或分包的项目); 11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2 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适用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的项目); 以上条款必须做出书面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商务条款偏离表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0%计 元;于 2021 年 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40%___计 元,剩余10%合同到期时支付。3
投标文件完整性文件构成内容是否完整,资料是否齐备(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工程项目配置的相关人员及设备、近三年同类型铁路工程清单(无索赔、无整改等不良记录);等),投标文件份数满足要求10
报价价格分计算步骤及方法:①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各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家数)×120%的,无中标资格(评标专家一致认为方案质量性能好的可以保留);②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各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家数)×60%的,无中标资格;③排除前述①、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④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价格得分=评分基准价÷该单位报价×价格分值30
投标人业绩表现提供业绩每份0.5分。最高取3分。 近三年内本次招标采购同类货物或服务的业绩表(包括签定合同时间、工程名称、金额、甲方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3
投标人综合势力1.具有三年以上施工经验; 2.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的违法记录; 3.提供工程项目配置的相关人员及设备、近三年同类型铁路工程清单(无索赔、无整改等不良记录); 第2、3项不符合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4
商务评分50
商务文件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评分按对应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商务文件评分表项点对照招标采购需求信息的商务要求等。
附件3: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养护



专用线名称: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
甲方(业主单位):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维修单位):
二零 年 月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代维修、养护
合同书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将伏牛溪车站接轨的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专用线委托乙方进行代维修养护。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铁路专用线概况
1.1 专用线名称: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
1.2 专用线接轨地点:伏牛溪站
1.3 专用线代维修设备内容:
1.3.1包含内容如下:(代维修、养护)
1.3.1.1专用线代维修、养护线路:线路2.73公里(与国铁接口至交1、交2线(末端),道岔6组 。长征18号库房平交道口病害整治。
1.3.2根据《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和《铁路专用线管理方法》要求,结合专用线线路状态,代维修、养护线路需要完成如下内容:
1.3.2.1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拨道、改道、综合治理接头病害;
1.3.2.2 清筛不洁道床,清理线路、路肩、水沟杂草,补充道渣
1.3.2.3 整修路肩,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1.3.2.4 更换和修理规整,更换和整治轨底坡(需要更换的轨枕和钢轨由专用线产权单位提供);
1.3.2.5 其他病害预防整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正常运输安全的工作
1.3.3 不包含内容:
1.3.3.1 线路工程不包含更换钢轨、尖轨、辙叉心、成段更换轨枕、成段清筛道床等及线路中修、大修相关工程;
1.3.3.2 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不含病害整治。
1.3.4超出代维修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追加清算;线路大、中修及其他设备病害整治不在代维修范围。
第2条 代维修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维修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日31日止。
第3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收费标准: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养护费根据服务内容,参照相关标准,由甲方进行招标后确定。
3.2该专用线的代维修、养护合同费总价款(含税价)为 元 (大写: 元),其中税率 3 %,不含税价款为 元,税额 元。
3.3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0%计 元;于 2024 年 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40%计 元;剩余10%合同到期时支付。
3.3.1代维费用甲方转账(或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纳税金;其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3.4 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3.4.1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3.4.2 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3.4.3 铁路总公司和当地政府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第4条 双方日常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和联系人
4.1 甲方负责单位名称: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联系人:赵从云 联系电话:13996460769
4.2 乙方负责单位名称:
乙方联系人姓名:
第5条 双方工作及责任
5.1 甲方工作及责任
5.1.1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费用,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维修费用。
5.1.2 甲方应给予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等,乙方需有偿使用。
5.1.3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专用线区域开展代维修、养护各项工作。
5.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专用线达不到养护维修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5.2 乙方工作及责任
5.2.1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执行,全面履行合同,严格管理,精心组织,确保专用线安全正常运营。
5.2.2 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应对专用线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根据双方确认的维修、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及养护,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专用线行车安全。
5.2.3 本合同范围内设备维修养护所需劳动力及材料由乙方代维修实施单位组织。因专用线设备养护不良而造成事故或影响专用线设备使用,后果由乙方代维修实施单位负责。
5.2.4 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拖欠维修费用,导致设备失修而危及行车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2.5 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从事专用线代维修、养护人员,必须按铁路总公司、路局相关规定,参加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2.6 专用线内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甲方进行应急抢险,凡不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6条 安全责任及事故处理
专用线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由成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定性定责。
第7条 专用铁路大、中修
7.1按照铁路大、中修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要求,专用线大、中修周期比照铁路大、中修周期执行。对到期应进行大、中修的专用线,乙方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资金计划安排,保证专用线能按期完成大、中修,确保专用线安全正常运营。
7.2因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设备大、中修及设备更换而造成的事故或影响了线路正常使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8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抢修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9条 违约
9.1 违约责任
9.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维修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限制。
9.1.1.2甲方逾期付款(包括全款逾期或部分款项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停止养护维修工作,并且不再承担行车安全责任,同时,甲方应按照9.1.1.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1.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9.1.1.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专用线提供服务人员的人工费、支出的材料费以及机具占用等费用。
9.1.2乙方的违约责任
9.1.2.1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未按维修、养护作业标准对代维修、养护专用铁路进行维修、养护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承担。
9.1.2.2乙方代维修、养护实施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9.1.2.3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认为不能再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10条 争议解决
10.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10.2若任何合同争端未能在30天内按上款规定通过协商或调解,需付诸诉讼裁决时,双方同意由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行使诉讼管辖权。
第11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 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终止而免除。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工作。
11.4本合同正本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5合同到期后如无重大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11.6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本合同及合同中所涉及的乙方文件、规章等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对合同、文件及故障的理解与乙方理解一致,不存在任何歧义。
甲方: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 乙方:
责任公司(盖章)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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