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西宁高速项目水泥采购SN01(西宁项目)、SN02(西宁高速)、SN03(西宁高速)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2023-02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西宁高速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23-027)
1.招标条件
西宁高速项目水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和成都建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
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西昌市大兴乡,接规划待建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西昌支线,经普格县,止于宁南县宁远镇,接在建G4216宜宾至攀枝花高速公路宁南至攀枝花段,路线长度105.80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普格县城59.140km路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普格县城至终点46.665km路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全线共设置桥梁35302米/99座(其中特大桥2030/2座);设置隧道41292米/17座(其中其中超特长隧道10059米/1座,特长隧道10616米/3座),桥隧比约72.4%;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枢纽兼落地互通1处,一般互通6处;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监控通信站3处,养护工区2处,设置匝道收费站7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西昌东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其余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39.86亿元。
2.2 招标范围
采购标段:
西宁1标段:西昌市大兴乡你惹加、西昌市大兴乡马曾依乌乡;
西宁2标段:普格县五道箐镇拉克吉子;
西宁3标段:普格县五道箐镇拉克吉子;
西宁4标段:普格县五道箐镇采洛洛博村;
西宁7标段: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荞窝镇鱼家河坝;
西宁8标段: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基镇顺河村;
西宁9标段:普格县普基镇小山包;
西宁10标段:普格县花山镇棉花地;
西宁11标段:宁南县248国道松新农家菜;
西宁12标段:宁南县白鹤滩水泥公司西南(S12西);
西宁13标段:宁南县幸福镇中梁子。
本项目需用水泥约2027910吨。
计划供货期:本段计划合同工期5年,2023年8月至2028年12月。(若遇项目工期提前或延后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本次招标划设3个包件,分别为SN01、SN02、SN03包件。其中,SN01包件为西宁1标、西宁2标、西宁3标和西宁4标,合计水泥676740吨;SN02包件为西宁7标和西宁8标,合计水泥350040吨;SN03包件为西宁9标、西宁10标、西宁11标、西宁12标和西宁13标,合计水泥100113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营业范围: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具有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 吨/天的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不接受粉磨站生产商投标;
3.1.3 财务能力:水泥投标人为水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
3.1.4 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招标物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1.6 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2.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2.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费用为2000元/份,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30 分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10时 00 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单个包件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 年 8 月 31 日 17时 30 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履约保证金
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
8.3 缴纳方式
8.3.1、SN01包件:
8.3.1.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宁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1包件履约保证金”。
8.3.1.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2、SN02包件:
8.3.2.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宁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2包件履约保证金”。
8.3.2.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3、SN03包件:
8.3.3.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400万元人民币(大写 肆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宁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3包件履约保证金”。
8.3.3.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400万元人民币(大写 肆佰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9.其他
9.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发布。
9.2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4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由四川数字认证公司颁发。数字认证客服电话:028-85252726;
(3)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费、标书费发票须在缴费时注明:①纳税人识别号;②发票项目(CA证书费或标书费);③发票接收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注明的信息准确无误。
开具发票时间:标书费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CA证书费在证书办理完成后3日内。
9.5 异议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6 投诉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7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15140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028-85158769
电子邮件:SDZB1228@163.com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成都建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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