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 先导段绿化工程施工G328NJ-LH2标段 招标公告
E2021020351002636630404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内容、规模、金额和性质信息为准,下同)。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无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专业以投标报表表3中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园林绿化工作年限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中填报的经历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投标报表表4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
(2)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投标报表表4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3)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 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125。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