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68.4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xmgl-jl-2305-2
预算金额2068.49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明达0431-805147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 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DHXMGL-JL-2305-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 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8.499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阳光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 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
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4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
司提供成立年份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办
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
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3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
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银行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6)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
名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以上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
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31366200@qqcom)
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提供资料不
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
回复的,后果自负。(2)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
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和word
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
记表”、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投标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经纬路交汇红事会商务酒店二楼小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经纬路交汇红事会商务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 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新建10KV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
2.2项目地点:东至盛德大街,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10KV 变电所及电力外网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2068.4995 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
公司提供成立年份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
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银行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6)法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
标报名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以上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 (PDF 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831366200@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主
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
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
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和word格式)、文件费缴款
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投标电子版发送
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北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经纬路交汇红事会商务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
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电 话:138431918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德广场(居然之家)八楼
联系人: 肖明达
电 话: 0431-80514742
电子邮件: 1831366200@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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