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cnccc-hw-gk-84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朝阳02225802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项目编号:
24-CNCCC-HW-GK-842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19 17:22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朝阳

联系电话:
02225802357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8425/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2-19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26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02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1-02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根据渤海、南海、东海油田的动力电缆电缆护罩需求及海外市场需求和2023年工作量情况的统计,为满足现场作业需求,特开展工程技术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招标范围:
海油发展-工技公司-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等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有1个已完成的动力电缆保护装置(电缆护罩或井下电缆卡子)等井下工具加工或供货的供货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1项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投标被否决)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等内容;B、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到货验收材料需提供由购买方或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交货验收单或出具有效证明文件,且有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投标被否决)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单,到货验收材料需提供由购买方或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交货验收单或出具有效证明文件,且有确认时间。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订单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3.3 制造商要求: 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 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投标时提供厂房证明资料: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若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合同;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房产不视为自有房产。 3.4 合同签订: 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 4 家时,选择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签订一主一辅协议,主协议执行金额应不低于项目金额 7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 30%。当有效投标人不多于 3 家时,本项目选择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授标,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 7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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