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xdws-2024071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2-8831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12日 19: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苏市头台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9: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苏市淮河西路689号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万启
项目联系电话18116983338
采购单位乌苏市头台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乌苏市头台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2-883100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16983338

    项目概况                                                    

    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DWS-20240710 

    项目名称: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市头台乡杨家庄子村桑蚕种养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一批养蚕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要使用 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使用 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头台乡人民政府

地 址:乌苏市头台乡

联系方式:0992-883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联系方式:18116983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万启

电 话:18116983338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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