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川移采【2021】2408号
1.2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四川公司2020年网络云三期数据中心配套工程总集成项目
1.3 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机房内照明系统、接地系统、配电母线系统,以及空调、恒湿机管道等非一级集采设备及项目整体集成服务。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供货时间:必要设备(暖通系统、配电母线系统、配电照明系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安装现场。其余所有设备(除了必要设备以外的其余设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6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安装现场,运输方式:卖方运输。
1.6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 预算金额:不含税15,078,400.00元,税率13%,含税17,038,592.00元。
1.9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10 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11 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1.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5,078,400.00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若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参与投标只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若有注册资金要求,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以总公司注册资金为准。
2.3 投标人须提供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扫描件(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 投标人须提供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招标人纳入产品(项目)类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仅限制其参与该类产品(项目)投标或应答)。
2.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则提供代理商的资格声明及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881142649
招标代理: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601室
邮编:610000
联系人:廖燕、吴伊
电话:15881035659 、13730813115
邮箱:474826123@qq.com
纪检组(检察室)投诉电话:02885057099(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1) 《供应商综合资质信息表V1.10》(excel电子版),模板见公告附件。
2) 《发票信息及应答保证金确认单》(excel电子版),模板见公告附件。
11.2投标人须登录系统确认购买采购文件,并于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岷江支行
账号:51001860836051512955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在汇款备注中必须注明参与项目(例:XX公司【202X】XXX号采购文件费)。
转账汇款后,投标人须即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并及时将转账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方能在系统上下载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11.3投标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投标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供应商电子采购与投标系统数字证书成都地区办理地点: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11.4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5为有效应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响应国家发改委电【2020】170号关于应对疫情的招标采购相关要求,本项目开标地点为:ES系统远程开标。供应商可在ES系统上查看开标一览表,使用CA证书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