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比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第七批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项目(2024-WJHQDJ-F9007)
1.2 采购类型:检测服务类
1.3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分4包,可兼投兼中。
01包:某部室内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1)项目编号:2024-WJHQDJ-F9007(01)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4)控制价(最高限价):9.806万元
(5)采购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6)质量标准:本工程检测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军队、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并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和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02包:某部住房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1)项目编号:2024-WJHQDJ-F9007(02)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3)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
(4)控制价(最高限价):13.96万元
(5)采购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6)质量标准:本工程检测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军队、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并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和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03包:某部房建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1)项目编号:2024-WJHQDJ-F9007(03)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3)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
(4)控制价(最高限价):13.96万元
(5)采购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6)质量标准:本工程检测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军队、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并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和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04包:某部房建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1)项目编号:2024-WJHQDJ-F9007(04)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
(3)建筑面积:23836平方米
(4)控制价(最高限价):27.4万元
(5)采购范围: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6)质量标准:本工程检测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军队、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并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和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3在工程所在地有满足相应检测能力的试验场所及检测设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最迟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近3年(2021年8月2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政处罚记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2024年9月2日18时00分。
3.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下列方式之一):
3.2.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需携带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表及附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5号;
3.2.2线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将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表及附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wjdjbxb@163.com。
采购文件领取凭证:①采购文件领取表(附件1);②保密承诺书(附件2);③杜绝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承诺书(附件3);④廉政承诺(附件4)。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本项目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收件地址同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收件人:蒋助理,电话:17629205764),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寄)达,逾期不接收。
4.2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30分。
4.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5号。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供应商;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价文件的供应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联系人:蒋助理
联系电话:17629205764
七、免责声明
我单位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军队采购网,除上述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