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023-fw-060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扬029-888110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3-FW-060
项目名称: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 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对策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预算收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2023年1月1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任意税种)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须携带单位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71号
联系方式:029-8133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11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扬
电话:029-88811050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3日
相关附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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