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寿宁县绿能综合处置产业园,主要包括:新建垃圾转运站、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扩建渗滤液处理站,现状垃圾填埋场超填垃圾外运等。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 (2)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施工图阶段的配合服务。 (3)工程勘察:包含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关初步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以及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 (6)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7)其他咨询: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等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及国家相关规定需要业主承担的检测内容为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之一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之一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以下之一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已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须提供备案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含网址)”。 (5)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登记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或已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须提供备案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含网址)”;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环境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若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符合监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兼任监理负责人。 (2)其他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环境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拟派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④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⑤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5 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负责本项目监理任务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6)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承接不同专业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承诺专业内容认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1、项目匡算总投资7222.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09.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7.75万元; 2、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缺陷期满之日止,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 3、定标方法: 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暂估价约为人民币291.8681万元; 5、因系统格式原因,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 16 楼 3 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170815,传真:/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916316,传真:/ 联系人:小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617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5580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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