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软硬件升级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1 0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吉首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软硬件升级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3-010
2.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3-010
3.项目名称:吉首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软硬件升级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950000.00元
6.最高限价:950000.00元
7.采购需求:
1)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升级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视频应用模块 | 1 | 套 |
2 | 车辆应用模块 | 1 | 套 |
3 | 人脸应用模块 | 1 | 套 |
4 | 地图应用模块 | 1 | 套 |
5 | 分布式数据存储模块 | 1 | 套 |
6 | 视频运维模块 | 1 | 套 |
7 | 视频国标级联模块 | 1 | 套 |
8 | 数据对接模块 | 1 | 套 |
2)存储优化集成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存储设备(含硬盘 ) | 4 | 台 |
2 | 图片存储设备(含硬盘) | 1 | 台 |
3)技术服务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监控、卡口、人脸、视频接入 | 1 | 项 |
2 | 图片接入 | 1 | 项 |
3 | 平台运维保障 | 1 | 项 |
说明:报价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或者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 CA 登录)→点击“用户登陆”(使用 CA 登录)→点击“会员端”登陆后→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备注:以上 2 种途径均可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采购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 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吉首市公安局
(2)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文心路幸福花园小区西南侧约190米
(3)联系方式:13974369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18号金融中心B座21楼(2104室)
(3)联系方式:18707438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广、陈二林
电 话:13974369764、1870743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