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教培中心扩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杰187627887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教培中心扩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3-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教培中心扩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电梯工程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教培中心扩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电梯工程已由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3)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教培中心扩建宿舍楼及食堂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台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等工程

2.2 交货地点: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45天,安装45天,电梯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最终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5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全部货物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付合同价款的20%(已支付的预付款抵扣10%),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 年付清余款(无息)。

2.6 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监检、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要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到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招标控制价:820000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1 分,每低1%扣 0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法人或经销商。

5.4.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梯B级(含)资质以上(旧)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新)资质;应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新)资质。

5.4.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旧)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修理(新)资质,同时制造商需要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梯B级(含)资质以上(旧)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新)资质。

5.5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厂商或者是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5.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万元。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1日 09:00至2024年03月1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下同)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00。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异议和投诉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泗阳城南商务中心

地址:

泗阳县成源文化广场

联系人:

丁尉

联系人:

姜杰

电话:

15250706154

电话:

18762788752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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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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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0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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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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