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拆除残值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q20230913000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拆除残值处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9-14 11:00:00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拆除残值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

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拆除残值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ZZCQ2023091300089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1、关于同意金湖县银涂购销有限公司唐港粮库等4家库点部分仓容拆旧建新的批复

2、关于申请金湖县银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唐港粮库等4家库点部分仓容拆旧建新的报告

挂牌日期

2023 914--2023107

转让方名称

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情况

1、本批处置对象为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院内全部建筑物,面积共约3995平方米,室外水泥地坪不在拆除范围。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清单》。

2、目前标的物在金湖县塔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庙沟粮库院内。

 

注:1、本次转让标的物数量为转让方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A2023-JH6001-1033-000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823

标的评估值

人民币10.99万元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0.99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安全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缴纳成交价款的10%(银行转账或数字人民币转账或银行保函)作为安全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是否付利息由合同双方约定)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勘察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本项目须将所有拆除后建筑垃圾及残留物清理干净。

4、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5、拆除工期及要求:所有承包工作在10个自然日内全部清除(阴雨天顺延),房屋拆除后达到(+-0

6、受让方必须在拆除施工前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7、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8本次产权交易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受让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本次资产转让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不是境外投资者,不用提供)

 备查文件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 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e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最终受让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付给转让方。 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且无安全事故,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3、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方签定《房屋拆除残值处置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委托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交易中心)

张主任(转让方)

联系电话

   0517-86986020

   15250866229

投诉电话

0517-80996051

1、转让标的清单.docx[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09/14/8a9c5a8a124e414887895bc942ecdb3b.docx]

2、转让合同(样本).docx[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09/14/e577b1bd299b401891ca67b9d411f2aa.docx]

3、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x[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09/14/4b8bf196e9534ff8979297ef6bc9cdd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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