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6号楼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YJFHYJ( YF)-F1001

项目名称: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预算金额: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要求

建设地点

监理期限

备注

1

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北京市昌平区

从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业绩。(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职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6号楼1006室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职务。

7.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报名成功后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产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京某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李助理,010-66758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军联(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6号楼1006室            

联系方式:张工,1898606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986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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