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消防维保业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TY2024W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4wb-gk11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昕凝0991-7876196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项目编号:TY2024WB-GK115),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名称

中标候选人

房产经营管理中心经营场所消防维保业务外包

第一名

新疆大安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有限公司

第二名

乌鲁木齐永威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


1、公示期自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5日11:50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纬一路106号
邮政编码:830000
项目联系人:张虎
联系方式:0991-79251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昕凝
联 系 电 话:0991-7876196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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