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房屋修缮)二次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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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3521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房屋修缮)二次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房屋修缮)二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批复文号:沙审批审【2024】73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柴关乡石门沟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沙河市柴关乡石门沟村房屋进行修缮,主要内容:1将村入口广场、高少入院落、高军其院落、四合院等院落进行修缮装饰。
2.1.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3 00:00至2024-07-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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