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平公资建202429号】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招标公告
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1月 17 日 09 时 2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3-12-15
2、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滨湖办东留村道路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638318.5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建202429号-1 | 第一标段 | 821294.36 | 821294.36 | 是 | 821294.36 |
2 | 平公资建202429号-2 | 第二标段 | 658800.13 | 658800.13 | 是 | 658800.13 |
3 | 平公资建202429号-3 | 第三标段 | 3158224.09 | 3158224.09 | 是 | 3158224.0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治理河道及清淤290米,生态连锁块护坡580m,沟道平整回填 8084m3;平整场地3902㎡,修建C25混凝土道路897m;铺设污水管433m,雨水管184m;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厂区硬化3602㎡;建厂房一座(58m*25m*8m),发电室、锅炉房、配电室各一间,新建污水处理工程设备房一间(11.45m*5.55m*3.6m),新建LGDCN型三格化粪池一隔(5.3m*2.3m);鱼池10套及配套设施等。
5.2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滨湖办东留村道路项目,滨湖办闫庄村排水项目,滍阳镇韩寨村高效水产养殖项目
第二标段:滍阳镇何庄村东沟治理项目
第三标段:滨湖办西留村豆制品加工厂项目
5.4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计划工期:第一、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12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相关声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人员为新注册或新转注的提供自注册或转注当月起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一年,可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各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12 月 28 日至2024年 01 月 1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 01月 17 日 09 时 2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01月 17 日 09 时 2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
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375-2667637
5、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5-2667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统计局家属院
联系人:樊相超
联系方式:1993752867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相超
联系方式:1993752867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