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服务项目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因工作业务需要,惠州市商务局拟邀请第三方协助开展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组织承办工作。现对此项业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承办工作》项目。
二、购买服务范围
组织承办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设计搭建及展会期间服务相关工作。针对大会主要内容提供装修方案设计、展览期间的相关统筹协调等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购买预算:
(一)采购内容
1.负责“2021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综合展区展位设计及搭建。
2.负责展会期间惠州展团展区展位接待、路演工作;
3.协助商务部门组织协调企业参展观展等其他工作。
(二)采购预算
整体报价控制在17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展区设计要求
1.展示主题
展示惠州服务贸易发展亮点、特色和发展优势,以及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最新应用成果,惠州数字贸易企业等。
2.展位概况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面积为63平方米。
3.展位要求
(1)展台整体设计简洁,展示形式新颖别致,彰显惠州特色,并能较好诠释展示主题,展区内各部分特色鲜明、统一协调。
(2)设置LED电视墙,公共区域要便于参展企业与客户洽谈,现场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相关咨询、招商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承包方式
本专项资金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项目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装修费、交通费、印刷费、人员工资、所有税费等。
(二)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20-30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45号)中第六点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供应商需熟悉惠州市企业情况,并参与过相关展会的设计及搭建工作;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报送资料及有关要求
(一)报送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提供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纸质资料以密封的形式寄送,并在封口处盖章,非密封视作无效投递资料;
3.报名时间及要求:请于2021年10月19日17点前将相关报价资料邮寄至惠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8室,电话:0752-2233029)。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采购的展位搭建公司及设计方案由惠州市商务局最终确定,相关细节问题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惠州市商务局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在中介超市直购造价预算审核基础上,以设计方案和报价两个指标决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
(三)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
(四)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惠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因工作业务需要,惠州市商务局拟邀请第三方协助开展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组织承办工作。现对此项业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承办工作》项目。
二、购买服务范围
组织承办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区设计搭建及展会期间服务相关工作。针对大会主要内容提供装修方案设计、展览期间的相关统筹协调等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购买预算:
(一)采购内容
1.负责“2021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综合展区展位设计及搭建。
2.负责展会期间惠州展团展区展位接待、路演工作;
3.协助商务部门组织协调企业参展观展等其他工作。
(二)采购预算
整体报价控制在17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展区设计要求
1.展示主题
展示惠州服务贸易发展亮点、特色和发展优势,以及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最新应用成果,惠州数字贸易企业等。
2.展位概况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面积为63平方米。
3.展位要求
(1)展台整体设计简洁,展示形式新颖别致,彰显惠州特色,并能较好诠释展示主题,展区内各部分特色鲜明、统一协调。
(2)设置LED电视墙,公共区域要便于参展企业与客户洽谈,现场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相关咨询、招商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承包方式
本专项资金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项目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装修费、交通费、印刷费、人员工资、所有税费等。
(二)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20-30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45号)中第六点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供应商需熟悉惠州市企业情况,并参与过相关展会的设计及搭建工作;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报送资料及有关要求
(一)报送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提供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惠州展团综合展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1.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纸质资料以密封的形式寄送,并在封口处盖章,非密封视作无效投递资料;
3.报名时间及要求:请于2021年10月19日17点前将相关报价资料邮寄至惠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8室,电话:0752-2233029)。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采购的展位搭建公司及设计方案由惠州市商务局最终确定,相关细节问题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惠州市商务局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和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在中介超市直购造价预算审核基础上,以设计方案和报价两个指标决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
(三)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
(四)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惠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