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部物资定点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96.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jjf[gk]2020005-1
预算金额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曾伟宏0591-87112936
公告正文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部物资定点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JF[GK]2020005-1 作者: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28 17:29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JF[GK]2020005-1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部物资定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12021199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1 国内 968000 968000 以实际供应物资品牌为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968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捌仟元整(¥96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款项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月结算起止日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8%。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到期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符合物资产品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且直接判定乙方违约。因乙方提供的物资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无特殊原因,食堂使用物资如食用油、牛奶、大米等主要货物的供应短缺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时补足也可自行采购,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出现以上违约情况,由甲方直接采购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发生以上违约,第一次出现违约罚乙方人民币5000元,第二次出现违约罚乙方人民币10000元,第三次出现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将予以拒收本批次物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必须遵守甲方监管规章制度保证,如果发生为违法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规定,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 4.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甲方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因乙方供应的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事件),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职工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如果将此中标合同业务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乙方供应能力受到影响,需要从其他渠道供货,乙方应充分说明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在甲方允许的时间段内通过其他渠道应急供应,否则按违约处理。 8.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以上1、2条约定累计5次(含本数)或相同行为违约累计3次(含本数)以上,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9.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违反3、4、5、6、7、8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即使已经签订合同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3.在签定此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乙方: 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
单位负责人: 游精义 单位负责人: 郭香英
委托代理人:
曾伟宏
委托代理人:
黄山
联系方法: 0591-87112936
联系方法: 15959009836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账号: 1402025109014463178 账号: 8111301013300124178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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