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371102-04-01-920217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本次验收“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肉羊屠宰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由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花峡峪村,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年 11月 23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注册地点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花峡峪村,法人代表张大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加工、销售,畜禽产品、农产品、粮油、水产品的加工、销售,冷链配送,农副产品收购销售。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投资 200万元,选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花峡峪村,建设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肉羊屠宰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总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15万只。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5万只;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10万只。根据实际调查,一期项目已于 2017年 11月建成,目前形成的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5万只,厂区已建成内容主要包括屠宰加工车间 、待宰间 、办公室、检验检疫室、消毒间、更衣室等及辅助生产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站。2021年 8月 16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对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肉羊屠宰加工项目涉嫌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出具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 2021年11月25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日环东罚字[2021]07号),处罚款人民币14105元,企业于 2021年 11月 25缴纳了罚款。

验收项目已在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2101-371102-04-01-920217。2021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华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日照市牧羊人食品有限公司肉羊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30日,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批发〔2021〕512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环评批复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334m2,总建筑面积 2100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 1280m2,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车间1 、待宰间1 、办公室、检测检疫室、消毒间、更衣室等及辅助生产设施,配套污水处理站;二期建筑面积 820m2,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车间 2、待宰间 2等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整体建成投产后共设 2 条肉羊屠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15万只,其中一期项目设 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5万只;二期项目设 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10万只。配套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规模为 100m3/d。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334m2,总建筑面积 2100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 1280m2,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车间 、待宰间 、办公室、检测检疫室、消毒间、更衣室等及辅助生产设施,配套污水处理站。一期项目设 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5万只,二期未动工。本次验收一期工程。

本验收项目验收范围:一期项目设 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屠宰肉羊 5万只。

本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废气主要是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拟对恶臭污染物产生区域(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的淋洗、烫羊等区)采用集气罩收集,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设置 1 套废气处理设施,经集气罩收集的恶臭污染物通过引风机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恶臭产生单元(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密闭,各水池均采用加盖封闭式设计,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由废气管路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经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部分未被收集的恶臭,通过加强污水站周围绿化间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周围环境。待宰间设专人管理,运输车辆卸料完成后对车辆及时清扫、冲刷,羊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减少恶臭源的散发时间,防止发酵变质,产生更大的臭味;采用密闭圈棚,同时在待宰间内喷洒除臭剂。屠宰加工车间对于容易产生恶臭的场所,每天清理清洗。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外运堆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 1“旱地作物”灌溉标准要求,部分用于农田灌溉,部分委托日照市惠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定期罐车运输至南湖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屠宰加工车间设备、制冷压缩机、空压机、污水处理站泵房、风机的噪声、运输噪声和待宰间内羊叫声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 70~90dB(A),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车间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羊、待宰间产生的羊粪便、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废油、污泥,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职工日常生活垃圾等。病死羊、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腺体、病变组织委托日照岚山资圆生物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待宰间羊粪、骨渣、肠胃内容物等均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栅渣、废油、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外售日照市东港区御品绿茶专业合作社,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羊毛集中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

生活污水化粪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贮存,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公示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了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起止日期。现阶段项目生产状况稳定,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经企业自查,符合验收要求。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相比,待宰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统一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排放,不构成重大变动。

本验收项目内容:核查项目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实际运营情况;核查项目工程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企业委托昌达环境监测(山东)有限公司承担本验收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昌达环境监测(山东)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于2024年7月10日、7月11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企业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1: 验收监测报告-日照牧羊人项目(一期工程).pdf 6.3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专家意见.pdf 196.8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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