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dcsz-202299-1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7-375251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2979337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DCSZ-202299-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康网络安全测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徽州大道15号天徽大厦C座19F
成交金额: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服务范围:
序号
待测系统名称
系统等级
 
备注
1
司法查控系统
第三级
 
 

服务要求:等级保护测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2.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3.形成差距分析报告:依据测评结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形成相应的差距分析报告。
4.编制系统安全整改方案: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结合差距分析结果,编制针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整改建设方案。
5.编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协助制订和完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完成上述测评工作和实施整改后,最后中标人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6.工作要求:
(1)实施原则
规范性原则:中标人工作中的过程和文档,具有很好的规范性,可以便于项目的跟踪和控制;
可控性原则:测评的工具、方法和过程需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并符合进度表的安排,保证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可控性;
整体性原则:测评和分析的范围和内容应当整体全面,包括安全涉及的各个层面,避免由于遗漏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最小影响原则:测评工作应尽可能小的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现网的运行和业务的正常提供产生显著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拥塞、服务中断,如无法避免出现这些情况应在应答书上详细描述);
保密原则:对测评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进行任何侵害采购人网络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
(2)检测要求
2.1访谈
访谈是指测评人员通过与被测系统有关人员(个人/群体)进行交流、询问等活动,获取证据以证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的一类方法。在本次测评过程中,访谈方法主要应用于安全管理机构测评、人员安全管理测评、系统建设管理测评和系统运维管理测评等安全管理类测评任务中。
在安全管理类测评任务中,测评人员依据定制的测评指导书(访谈问题列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获取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测评证据用于判断特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委托方的实际需求。
在安全功能检查任务中,测评人员依据定制的测评指导书(访谈问题列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为后续的检查和测试收集必要的系统基本信息并提供参考数据。
2.2检查
检查是指测评人员通过对测评对象进行观察、查验、分析等活动,获取证据以证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的一类方法。在本次测评过程中,检查方法的应用范围覆盖了物理安全测评、主机安全测评、网络安全测评、应用安全测评和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技术类测评任务,以及安全管理类测评任务。
在物理安全测评任务中,测评人员采用文档查阅与分析和现场观测等检查方法来获取测评证据(如机房的温湿度情况),用于判断目标系统在机房安全方面采用的特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委托方的实际需求。
在主机安全测评、网络安全测评、应用安全测评和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测评任务中,测评人员综合采用文档查阅与分析、安全配置核查和网络监听与分析等检查方法来获取测评证据(如相关措施的部署和配置情况,特定设备的端口开放情况等),用于判断目标系统在主机、网络和应用层面采用的特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委托方的实际需求。
在安全管理类测评任务中,测评人员主要采用文档查阅与分析的检查方法来获取测评证据(如制度文件的编制情况),用于判断特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委托方的实际需求。
2.3测试
测试是指测评人员使用预定的方法/工具使测评对象产生特定的行为,通过查看、分析这些行为的结果,获取证据以证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的一类方法。在本次测评过程中,测试方法主要应用在手工验证、漏洞扫描等测评任务中。
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和应用安全等测评任务中,测评人员将综合采用手工验证和工具测试方法对特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用于判断目标系统在网络、主机或应用层面采用的特定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委托方的实际需求,并进一步应用于对目标系统进行安全性整体分析。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平(组长)、王帅、黄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95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28 号 
    联系方式:0557-3752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金融港
联系方式:18297933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主任、王工
电     话:0557-3752517、182979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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