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蚕桑产业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6-511525-04-01-670258】FGQB-0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农业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融资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农业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6-511525-04-01-670258】FGQB-0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勘察及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蕉村镇、落润镇、罗场镇及嘉乐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投资打造9760亩桑园、8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工厂、126000平方米大蚕养殖工厂、20公里生产便道及配套的水肥一体化、智慧农业、监测点等设施设备。
  具体内容为:a、新、改建桑园包括新建标准化桑园、新建蚕桑品比园、新建果桑采摘园、新(改)建粮经复合产业园、改建标准化桑园、桑园冬管、园区绿色防控体系建设、配套水涵养区建设、桑枝综合开发利用;
  b、产业路建设包括桑园内产业道路建设、配套道路加宽、硬化、油化、生产便道油化黑化等;
  c、排灌设施包括桑园基地山坪塘整治、新建蓄水池新建灌溉沟渠(含河堤)整治灌溉沟渠;
  d、种养循环;
  e、共育室及蚕棚建设包括叶桑采购及配套社会化服务、新建小蚕共育工厂、改建小蚕共育工厂、建设用地及设施拆除、新建大蚕养殖工厂、改建大蚕养殖工厂(配套标准化设施设备)、建设大蚕养殖工厂监测点、建设蚕桑产业监测点、智慧大棚建设;
  f、配套主体设施建设包括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智能育秧中心、农机中心、加工、烘干中心)、专家工作站等;
  g、配套业态建设包括大蚕养殖区域内环境及风貌整治、配套标识标牌建设、配套蚕桑步道建设;
  (注:具体实施内容须与业主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2.4勘察及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5计划总投资:22966.384万元。
  2.6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 ②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期技术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19 22:00 至 2023-06-24 22: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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