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S226、G343等示范路智能化科技设备项目(农村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2309-053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S226、G343等示范路智能化科技设备项目(农村交通安全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38万元
最高限价:238万元
采购需求:结构化相机、环保卡口抓拍单元、球机、爆闪灯、交换机、落地机柜、电子警察设备移装、服务器、炸街车(鸣笛)抓拍系统、杆件等设备采购、包装、运输保险、安装布置就位、平台对接、光纤建设、调试、验收、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设备等,五年光纤专线传输和服务器设备托管服务,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项资料、售后维修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五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2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3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4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5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不适用 |
6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适用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通信运营商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运营商或运营商设立的分(支)公司,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必须包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公司投标的,总公司的许可证在认可范围内。通信运营商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的总公司、各级分(支)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如为通信运营商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的分支机构,投标时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可以由投标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8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V2.1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0515-69083400,、QQ群:914046518;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810536814、3262271258)。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地 址:盐城市大丰市区健康西路21号
联系人: 沈鸣熙
联系电话:18862030899
1.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亚兵
电 话: 1339071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