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互华岚招字【2016】005号 |
开标时间:2017-01-19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堤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堤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互华岚招字【2016】005号 的 平潭金井湾片区如意湖左右岸工程和10#排洪渠及金井北水闸、南水闸监测项目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 发改农经〔2016〕1877号、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堤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潭金井湾片区如意湖左右岸工程和10#排洪渠及金井北水闸、南水闸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10#排洪渠、金井南北水闸及如意湖左右护岸; 2.3. 工程建设规模:如意湖左、右岸位于金井湾片区如意湖,上游汇集金井北湖、金井南湖,下游连接如意湖水闸,湖面面积为699亩,如意湖左岸防护岸长1292m,如意湖右岸护岸长1898m;10#排洪渠位于金井湾片区西南部,上游接金井南湖,下游接金井南水闸,主要排泄金井南湖汇水,新建排洪渠左右岸防洪堤长分别为372.404m和373.354m,金井南北水闸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洪防潮工程金井湾片区防洪堤岸及水闸工程的一部分,水闸工程任务挡湖排涝兼景观,水闸按抗震设计烈度7度设防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8849.91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表面沉降、深层水平位移、表面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十字板检测等,具体以图纸和技术要求为准; 2.6. 监测周期:10#排洪渠、金井南北水闸为230天(施工堆载期为50天,间歇期为30天);如意湖左右护岸为150天(施工堆载期为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乙级以上和量测类乙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岩土工程类及量测类执业资格证书,且至少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监测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 5 日至2017 年 1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岩土工程类及量测类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监测工程项目等级和监测费用 8.1. 本监测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监测预算金额为1237929元(最终结算价款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价款为准),其工程监测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监测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监测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堤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1#楼三层,邮编:350400; 电话: 0591-80166036 传真: 0591-80166036 ; 联系人: 叶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西航海坛金座2幢906室,邮编:350400; 电话:0591-23137602 传真:0591-23137602; 联系人: 许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翠园南路支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32570635039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备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上保证金账号其中之一;缴款凭证上应注明“互华岚2016005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 0591-23122005 。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24号, 电话: 0591-23155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