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07月大唐云南文山州丘北县红花山光伏项目新增46MWp容量部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4-530921-04-01-3612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方正010-687774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07 月大唐云南文山州丘北县红花山光伏项目
新增 46MWP 容量部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丘北县红花山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新增加 46MWp 容量部分(项目备案号:2204-530921-
04-01-361295))EPC 总承包工程业主为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其项目建设由大唐
(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建设资金来自于资本金(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
人为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伏项目工程场址位于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曰者镇境内,整体场址地理 坐标介于东经 103°48′24.53″~103°51′28.37″、北纬 24°05′02.43″~24°07′40.94″之间,高程在 2063m~2196m 之间。
2.2 建设规模:红花山光伏电站项目标称容量为 150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197.38908MWp,由 48 个 3.15MW 光伏方阵组成。其中 37 个方阵已由其他标段 EPC 单位实 施,剩余 14~24#方阵共 11 个方阵由本标段 EPC 方实施,本标段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46.4956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46.49568MW,经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至 220kV 红花 山升压站(在建),涉及与其他标段 EPC 单位施工交叉部分由投标方负责协调解决。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120 日历天数,建设周期 4 个 月(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大唐云南文山州丘北县红花山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增加 46MW 容量部分 EPC 总承包,包 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光伏场区、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生活
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
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缆及 35kV 电缆头由甲方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EPC 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本 EPC 总承包 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仅供参考。若招 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需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区、集电线路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
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 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3)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及 35kV 电缆头、箱式变压器由招标人供应外(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及专用附件、备品备件,其余安装耗材,零星材料及设备基础预 埋相关材料非甲供范围,甲供设备材料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 和材料),其余为达到设计要求而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场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 标人项目公司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含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除上述甲供范围的以外,其余所有为乙供,如出现投 标漏项,缺项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 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为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
(4)施工:包含本标段光伏发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含 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光伏区试桩、工程桩 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 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接地工程,环水保工 程,道路工程(含大件运输进场所必要的场外道路修整、牵引、协调费用),集电线路工程 土建及所有安装工程(含甲供设备)等。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 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而实施的其它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项目。
(5)调试、试验:包含为实现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设备单体调试(含甲供)、试验(含 特殊试验、电网要求涉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箱变检 测等)、系统调试、整套试运。
(6)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环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水保、压覆矿、地灾评估、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b)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地审 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c)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 办理;
投标人负责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其它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包含建设期工程保险(除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外)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配合的验收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满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方案要 求)、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 案)、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防雷检测、安全监督(如有)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 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水保、环保、质量监督(含
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专项验收的迎检接待、会务等(此类费用投标人承担)。按照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全容量并网后 6 个月内完成环水保验收、3 个月内完 成工程总结算, 3 个月内完成工程移交生产。
投标人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工程可研设计所涉及范围内的光伏区、场内道路、集电线 路塔基等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的协调,其中土地征占 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补偿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承担;投标人须 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交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性文件 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围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招标人 已按照工程可研设计办理的林土地用地范围外临时占地(包括集电线路、塔基施工道路、复 耕、甲供设备进场发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关林地、土地征占用、迁移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安保(每个施工作业面及材料堆放区安保人员不少于 1 人),并设 置 24 小时值班门岗,进行不间断巡逻;建设期施工区域现场监控,现场布置远程无线视频 监控终端,项目现场至少布置 4 台,满足大唐集团公司智能视频调度融合平台视频数据接入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大唐集团督一<2021>17 号文件);精品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 收集、制作。
投标人负责光伏组件现场抽检、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 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a)以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 租地界限以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 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三 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 号令)相关要求;近 3 年具有至少 1 个 50MW 级及以上 地面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投运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主要工作范围的内容页,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1)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 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 主要工作范围的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企业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 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 号令)相关要求。近 3 年具有 1 个 5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投 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主要工作范围的内容页,以及项
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本 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满足 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
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
书无效。),且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担任 1 个及以上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上
已投运光伏电站 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主要工作范围的内容页、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工类证
明材料以及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会对投
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为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将取消现场交纳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开
标环节,开标结果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时显示,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 文件。开标后,如有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需邮寄至指定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南悦城 A 栋 1205 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刘方正
电话:010-68777498
邮箱:liufangzhe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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