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jzc-2024-07-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煜屏0883-21600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根祥1590695274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NYJZC-2024-07-02(招标文件编号:YNYJZC-2024-07-02)
二、项目名称: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管理银行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供应商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44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管理银行采购      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2024年-2027年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基金支出专户管理银行,负责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管理工作。      1.基本要求
1.1 具备满足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收付业务需要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支出专户业务,专人沟通配合方案推进,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1.2 具备满足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业务需要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和跨行支付两小时内到账,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1.3 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1.4 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支出专户收付业务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地接收每一笔基金收入的相关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账号、金额、摘要等内容,并及时将收入信息提供给采购人,为采购人提供电子化实时查询服务。
1.5 投标人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所承办的收付业务信息。
1.6 投标人需配备高素质专职人员负责办理业务,专职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并熟悉业务,保持专职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培训,确保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及稳定性。
1.7 投标方案及实施措施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库〔2017〕92号)等有关规定。
★1.8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活期存款基金存储利息收入最大化,活期存款按优惠率利率计息,且承诺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中“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的规定,优惠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如遇国家政策的统一调整另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1.9 投标人满足采购人实现支出专户实拨支付电子化的要求。
1.10 接受采购人和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对支出专户业务的监督管理。
2.资金结算要求
2.1 中标人须保证办理招标人资金代理结算业务按时、足额、安全、准确,并提供精细化服务。
2.2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支付指令后及时准确地将基金划入社保支出账户,在上午12:00前收到拨款凭证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算业务,下午16:30前收到指令的,应在当天划转完毕;在下午16:30后收到拨款凭证的,必须次日上午12:00前完成资金结算业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完成结算要求的除外),且当月接收到的拨款凭证必须于当月办理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最迟必须在接收到拨款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遇特殊支付时间要求,以采购人支付指令为准);划转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并注明原因,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更正后重新支付。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资金拨付,由此造成社保待遇未能及时支付的,所产生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若办理业务起,中标人多次出现中标人经办人员有违纪行为影响支出专户业务;内控不严出现或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业务或故意压票或泄露专户账户信息;中标人在办理社保基金业务中有违反廉政承诺或经办人员有廉政违纪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人两年内不得再次参与采购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管理银行的竞争。
2.3 中标人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人资金银行结算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采购人送递、收取相关票据(账户回单、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月度内中标人每周送递一次社保基金支出专户对账单,次月1日10:00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社保基金支出专户明细情况(包括归集、拨付、结余、利息等)拨款回单以及对账单报送采购人。
2.4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接受国家审计部门和采购人监督。
★2.5 承担开设账户的维护费、经办业务中产生的跨行划拨手续费及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网络通讯等费用,不得收取采购人委托代理的社保基金业务任何服务费、手续费等管理费,投标人应予以承诺。
3.服务方案要求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业务的组织(包括业务组织架构,参与业务的人员配备和素质、管理体系等);
3.2 对收支系统基本功能的描述;
3.3 业务处理流程;
3.4 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汇划的措施;
3.5 划拨资金、汇总、报表处理措施;
3.6 信息反馈的措施、手段;
3.7 电子化实时查询的措施、手段;
3.8 在本项目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
3.9 紧急业务处理程序和时间限定;
3.10 保密措施;
3.11 对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承诺和优惠措施;
3.12 纠错处理措施;
3.13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 波、宋书杰、董大鲜、敬开蓉、杨世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干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活期存款优惠利率报价: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沧江路116号        
联系方式:李煜屏/0883-2160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亿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新安路177号7楼            
联系方式:杨根祥/15906952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根祥
电 话:  1590695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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