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一期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一期询价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SL-FW-GKZB-22-003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一期询价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1.实现新华发电公司对项目指标的网上报送、审核和会审。
2.实现指标收集、指标发布、指标对比、指标考核、指标评估、结果分析、指标改进、以及指标实时预警等功能,通过对月度、季度和年度指标的统计、分类和分析,准确反映出新华发电公司项目指标的执行情况。
3.实现对新华发电公司项目指标的比对分析、追踪和评价,实现区域公司之间项目指标的比对分析、追踪和评价,乃至进行省公司和地区分公司层面的分析。
4.为公司领导提供项目数据分析来做决策依据。
2.4 招标范围
不限
2.5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丰台区
2.6 服务期限
2022年5月,与技术支持方共同完成平台需求调研,形成用户需求设计文件;
2022年6月-9月,完成系统开发,力争9月底平台上线试运行;
2022年10月-12月,根据系统上线使用情况,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2023年3月,完成项目验收,平台正式运行(一期任务完成)。
2.7 质量标准
需满足符合新华发电公司实际的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能使所有成员单位在同一平台开展投资信息管理、分析、内外部对标、参数指标设定、经验总结反馈等工作,实现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在公司系统内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提升新华发电项目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3.供应商应具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8时00分-2022年06月06日 19时34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5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6月19日 08时34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联系人:刘煜阳
电话:19910790186
电子邮件:1728703184@qq.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29 日
本招标项目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一期询价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SL-FW-GKZB-22-003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一期询价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1.实现新华发电公司对项目指标的网上报送、审核和会审。
2.实现指标收集、指标发布、指标对比、指标考核、指标评估、结果分析、指标改进、以及指标实时预警等功能,通过对月度、季度和年度指标的统计、分类和分析,准确反映出新华发电公司项目指标的执行情况。
3.实现对新华发电公司项目指标的比对分析、追踪和评价,实现区域公司之间项目指标的比对分析、追踪和评价,乃至进行省公司和地区分公司层面的分析。
4.为公司领导提供项目数据分析来做决策依据。
2.4 招标范围
不限
2.5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丰台区
2.6 服务期限
2022年5月,与技术支持方共同完成平台需求调研,形成用户需求设计文件;
2022年6月-9月,完成系统开发,力争9月底平台上线试运行;
2022年10月-12月,根据系统上线使用情况,优化完善系统功能;
2023年3月,完成项目验收,平台正式运行(一期任务完成)。
2.7 质量标准
需满足符合新华发电公司实际的新能源项目动态分析评价系统,能使所有成员单位在同一平台开展投资信息管理、分析、内外部对标、参数指标设定、经验总结反馈等工作,实现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在公司系统内实现信息共享,有效提升新华发电项目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3.供应商应具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8时00分-2022年06月06日 19时34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5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6月19日 08时34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联系人:刘煜阳
电话:19910790186
电子邮件:1728703184@qq.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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