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公告
金额
19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4250006700001
预算金额198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0147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4250006700001)
一、内容:
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最高限价:人民币2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2、采购需求: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36号,其中包括A区、B1区、B2区共三个区域
(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天印广场实施消防修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喷淋系统:吊顶拆
除,原系统拆除并安装自动喷淋泵、镀锌钢管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喷头;2.消火栓系统:原系统
拆除并安装消防水箱、消火栓水泵、室内消火栓、镀锌钢管;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原系统拆除并安装
消防控制室设备,重复显示器总线制,配置线路、电气火灾、消防电源、防火门监控、感温探测器、感
烟探测器、火灾事故广播、警报装置;4.应急疏散系统:原系统拆除并安装配置线路及墙壁式标志、诱
导灯饰灯具;5.防排烟系统:原系统拆除并安装风机房设备及风机。项目涉及现有建筑面积约96395平方
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0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330平方米;工程实施不新增建筑面积。建筑
层数地上三层,地下二层。
(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982万元
(4)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估算价:260万元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365日历天
4、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外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申请报名;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
制、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①跟踪审计工作: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
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
控制目标;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初审)
工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
面关系
其他:消防设计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评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印广场消防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设计资质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
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
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有违反
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
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查询路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3)其它要求:
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性,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作出承诺是真实有效的,不得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
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放进
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
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招标代理、造
价咨询、工程监理、设计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
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
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
关资料加盖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其他负责人:
消防设计安全评估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评估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
【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
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消
防设计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评估】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
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
楼、厂房、仓储除外)全过程咨询工程业绩,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金额、建筑面积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
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
(2)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
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
厂房、仓储除外)招标代理业绩,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建筑面积
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放进投标文件中);
(3)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
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
厂房、仓储除外)造价咨询业绩,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金额、建筑面积
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放进投标文件中);
(4)2019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
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
厂房、仓储除外)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金额、建筑面积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
关资料加盖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6日09时 00 分到 2023 年5月5日17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
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
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5月17日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八、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
(3)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采用转账、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在
汇出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
号);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收取单位: 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华夏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 63130181910003672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5-8618902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014718501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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