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移民安置外部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0.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rbcg2024022
预算金额40.8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储梦玲15178686617
中标公司南京华琦工程咨询院4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移民安置外部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BCG2024022
二、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移民安置外部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华琦工程咨询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肆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4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5、评审专家名单
张娟、冯华柱、陈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333号新地中心C座1706室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151786866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528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551-63623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C座17楼1706招标办
联系人:储梦玲
联系方式:0551-63634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梦玲
电 话:19355918791
一、项目编号:AHRBCG2024022
二、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移民安置外部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华琦工程咨询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肆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4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移民安置外部监测 |
服务范围 | 定期对移民安置的实施活动进行跟踪监测评价,对移民安置的进度、质量、资金、满意程度、申诉案件进行监测并提出咨询意见,对受影响人对征地满意度、生计恢复和住房安置进行跟踪监测,向项目办和新开行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
服务要求 |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我省工作实际,调查省、市、县三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现状,研究提出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建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机制建议。细化“一张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点、物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 |
服务时间 |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移民安置活动完成且移民生产生活得以恢复后结束 |
服务标准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 |
5、评审专家名单
张娟、冯华柱、陈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333号新地中心C座1706室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151786866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528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551-63623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C座17楼1706招标办
联系人:储梦玲
联系方式:0551-63634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梦玲
电 话:1935591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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