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下福建广鸿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处置公告的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91-876237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债务企业名称:福建广鸿德电子有限公司

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债权总额:37,399,898.14元(利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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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了福建金港实业有限公司等24户债权资产包的资产处置公告。在原处置公告分户情况中,福建广鸿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现发布补充公告对原处置公告中福建广鸿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福建广鸿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原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及质押担保,原债权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与王鸿德、曹明伟签订编号为(2015)广发闽银最应质字第X089号《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王鸿德、曹明伟提供福州市上海街道工业路118号东辉花园美居亭1#、2#、4#、5#楼1层156A、156B、157-159店面及东辉花园美居亭1#、2#、4#、5#楼1层105、106、126、125店面(即本次拟处置债权抵押物)未来的租金为(2015)广发闽银授字第X089号《授信业务总合同》及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12日期间广鸿德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质押担保。2015年8月20日,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对(2015)广发闽银最应质字第X089号《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最高额贷款业务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02246401 000272545100,登记期限为1年,2016年8月19日到期。(2016)闽0103民初3841号民事判决书已判决确认质押担保有效,租金优先受偿。但原债权行在债权转让招标邀请清单、发布联合转让公告及债权资料交割时,均未把质押权利及相关资料列入清单范围,可能存在无法获取相关质押担保权利凭证原件等与该质押权利相关资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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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处置公告中其它公告内容不变。

补充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1日。

补充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包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23707

传 真:0591-8761293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2368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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