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401202200039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1354762907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5476290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6-15 15:20
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401202200039 |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 | ||
最高限价 | 600000.00 |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血液透析机4台。 附件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授权的产品是:血液透析机。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到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 | ||
方式: | 网上获取。 | ||
售价: | 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2年07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预算:600000元。最高限价: 600000元。2、采购品目名称:A0320医疗设备。3、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 |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183号 | ||
联系方式: | 周老师,13547629077,0812-388225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 | ||
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80895953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老师 | ||
电话: | 13547629077,0812-3882251 |
件文标招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一章投标邀请6目录2022年06月共同编制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合格的投标人10(二)有关定义10(一)适用范围10二、总则10一、投标人须知附表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3(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2三、招标文件12(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12(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11
(三)投标货币14(二)计量单位14(一)投标文件的语言14四、投标文件14(四)其他13(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3
(九)投标文件格式17(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6(七)投标有效期16(六)投标担保15(五)知识产权15(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
(二)资格审查19(一)开标18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18(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及解密18(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
(三)合同分包22(二)签订合同22(一)履约担保21六、签订、履行合同及验收21(四)中标21(三)评标20
七、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23(八)支付合同价款23(七)验收23(六)履行合同23(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22(四)办理“政采贷”22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24八、强制采购政策要求24(三)其他24(二)信用记录的使用23(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23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33第一部分资格部分29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9十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26(二)关于具体事宜的办理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25(一)办理依据25
一、总则46第六章评标办法46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42第四章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39第四部分技术部分38第三部分商务部分34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规定56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55五、确定中标人55四、废标54三、评标程序47二、评标方法47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各潜在供应商: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开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攀枝花政府采购网登陆页面扫码关注攀枝花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攀财采[2021]18号文件(登录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4.因现阶段系统不成熟,建议供应商开标当天解密所使用的电脑与上传文件时使用的电脑保持一致,请供应商提前检测电脑运行环境。温馨提示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57
(一)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三、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第二次)二、招标项目名称510401202200039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关本项目采购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招标项目简介(二)最高限价为: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
无(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和公告期限六、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授权的产品是:血液透析机。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十、开标地点(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2022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攀枝花政府采购网(www.pzhzfcg.cn)免费下载获取(电子化采购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资料。(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周老师13547629077,0812-3882251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183号采购人: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十一、联系方式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06月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系统技术支持:028-82128508转812、814、816联系电话:张女士18089595333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和 最高限价 |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 | 咨询和联系 | (1)有关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攀枝花市财政局 (0812-3342930) 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
6 | 现场踏勘和答疑 | 不举行 |
7 | 投标有效期 | 90日,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 |
8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9 | 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最小数量 | 3 |
10 | 本项目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 1 |
11 |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 | 采购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
12 | 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文件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所示内容为准 |
13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 | 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中标金额的1.5%计取。 收款单位: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街支行 银行账号:77220100034896392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有关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一)适用范围二、总则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三)合格的投标人6.“签章”,是指使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进行盖章。5.“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4.“投标人”、“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3.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条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2.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的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无核心产品。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扶持政策条件、需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能享受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前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1)投标邀请;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格、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5.价格扣除的具体标准按第六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方法的规定执行。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合同主要条款。(6)评标办法;(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4)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3)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须知;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有要求原件的,按要求加“原件”字样;未作“原件”标注的,投标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1.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四)其他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攀枝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二)计量单位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活动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报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1.2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三)投标货币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五)知识产权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所载的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七)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设投标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六)投标担保
(一)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3.商务部分(如涉及)。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2)投标人每种货物或服务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物流、保险、劳务、安装、调试、培训、集成、服务、税费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2.报价部分。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准备“开标一览表”。本项目的报价要求:1.资格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4.技术部分(如涉及)。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下列内容:(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四)商务应答表(三)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二)执行产品价格扣除的有关材料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六)培训(五)产品彩页资料和产品工作环境条件说明(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三)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二)关于招标要求的应答对照表
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制。2.除特别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具体明确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了投标文件示例格式,投标人应尽量对照该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格式5.样品。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样品。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是书面组成部分。(八)售后服务
5.XXX.BBL,XXX.BZL,XXX.BJL中的文件均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应就投标文件的特定部分进行纸质文件的签字、盖章,经扫描后导入到《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前述“特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关于享受优惠价格扣除所提交的资料。3.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2.如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电子档格式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后系统无法读取导入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制作并使用数字证书签章,系统最终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为XXX.BBL,XXX.BZL,XXX.BJL。(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本项目供应商在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点击“远程交易大厅”按钮进入远程交易大厅,远程参与本项目的文件接收会(具体操作见攀枝花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则远程会商版”)3.本次采购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之外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2.除因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化投标文件上传到攀枝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采购人应派监督人员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1.出席开标会(一)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1.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通过《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3.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各方人员。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投标人通过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在线提出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主持人应及时解释、回复和处理。(2)本项目投标人在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点击“远程交易大厅”按钮进入远程交易大厅,远程参与本项目的网上开标会,并在“远程开标项目”完成系统内开标签到,未进行签到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参会人员退场,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3)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经监督人员和采购人现场核实后,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澄清或确认。(1)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解密“开标一览表”,按开标一览表记载内容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唱标4.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1.成立评标委员会(三)评标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代表是否与投标文件的记载一致、投标人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中,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场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情况,打印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资格审查
3.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应当及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要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在攀枝花供应商门户系统—>远程交易大厅—>响应回复处点击回复后并对系统生成的澄清函进行电子印章的加盖提交,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终止。(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符合性审查(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系统随机抽取。
3.《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收到中标结果确定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结果确定函。(四)中标5.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移交采购人。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六、签订、履行合同及验收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同时报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档。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签订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省“政采贷”办理条件的中标人,可按照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办理渠道见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四)办理“政采贷”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三)合同分包
(八)支付合同价款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七)验收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六)履行合同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search/cr/)。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1.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七、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三)其他4.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查得投标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时,查得拟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查得中标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对中标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2.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时,采购人对拟确定为中标人的候选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对各投标人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九、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截止之日时,国家关于强制采购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涉及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对应的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可查。按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规定,强制采购的品目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在标注。八、强制采购政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关于具体事宜的办理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一)办理依据十、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项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按照采购人和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协议》,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评分办法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现场提交。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十二、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序号 | 情形 | 处理结果 |
1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被拒绝 |
2 |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提交投标文件 | 投标被拒绝 |
3 | 投标文件的资格部分未通过资格审查 | 不得评标 |
4 |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投标无效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无效 |
6 |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 | 投标无效 |
7 | 投标人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外的 | 投标无效 |
8 | 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 投标无效 |
9 | 投标人报价被修正,但投标人不予确认 | 投标无效 |
10 | 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了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 投标无效 |
11 |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 投标无效 |
12 |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无效 |
13 | 招标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投标文件未予遵照的 | 投标无效 |
14 |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 投标无效 |
15 | 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 投标无效 |
16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无效 |
17 | 投标人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 | 投标无效 |
18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无效 |
……__________________(一)……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一部分资格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委托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方均予以认可,对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代表在我方的内部职务是________,其详细通信地址为________,其联系电话为________。兹委托我方(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________________附:授权代表身份证______年___月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__________________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__________________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投标承诺函七、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样品(若有)。三、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____日,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一、我方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我方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九、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亦未有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八、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有效的。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七、如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样品,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传真: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十二、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十一、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采购项目名称:一、开标一览表第二部分报价部分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和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第三部分商务部分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 采购内容 | 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分项汇总(元) |
1 | 血液透析机 | 4台 | |||
供应商报价:_________ 万元 (大写:_________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二、执行产品价格扣除的有关材料(如有)
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注: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注:(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__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__________________(二)投标人荣誉有关资料______年___月___日备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 | …… | …… | …… | …… |
第四部分技术部分__________________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需对照招标要求的顺序据实填写。“响应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响应情况 |
…… | …… | …… | …… |
三、关于招标要求的应答对照表__________________二、项目人员配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一、项目技术方案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响应情况 |
…… |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__________________四、项目培训方案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逐项梳理填写本表。“响应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备注:
2.供应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有正、副本的,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关于该资料应提供正本或副本作出要求;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将认定其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备注:第四章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四者任选其一): a.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b.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c.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在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提供 |
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提供证明资料:提供该投标人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该投标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授权的产品是:血液透析机。 | 提供该投标人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7.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本章第一条第(一)、(二)、(六)、(七)、(八)、(九)款对应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十)、(十一)款对应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各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第(三)、(五)款对应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签署;第(四)款对应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关于本表所列:“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是指特许经营、准入限制等情况。5.关于本表所列:供应商应结合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提供;该资料可以是现场照片、凭据凭证、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及其在供应商内部的分工或类似业绩证明等形式;4.关于本表所列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年度不足一年的新成立公司,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3.关于本表所列各“承诺函”,供应商可以参照本文件第三章“投标承诺函”格式一并填写,不必为特定事项单独撰写承诺函;
(一)功能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一个包,采购血液透析机4台。一、项目概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血液透析机 | 4台 | 工业(制造业)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零部件更换提醒:为了方便保养和维护,能够监测机器内部零部件的使用时间,可以在零部件磨损到期后发出更换提醒。▲配备在线KT/V监测系统,辅助医护人员评估透析方案的合理性,了解患者是否充分透析、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具备应激处置键,可一键切换到安全的体外循环模式,以应激各种突发状况;原液配方:原液配方全开放,默认记忆多种原液配方,可任意更改。▲人机交互:触摸屏操作,中文操作系统,治疗、调校、维修界面等全部为中文显示。设备用途:用于血液净化,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具有碳酸盐、单超透析、序贯透析多种透析治疗模式。
特色快捷图标:可将常用的功能键设计到显示屏主界面,操作人员轻松操作。全功能数字化自检,包括所有显示、控制、监测、水路等系统,为保证治疗安全自检不可跳过。透析液过滤:标准配备透析液过滤器组件,透析液过滤器可截留、吸附细菌和内毒素。消毒方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热水柠檬酸消毒温度最高可达90℃,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少于36min超滤曲线:可进行可调超滤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任意更改,可单独使用或与浓度曲线组合使用。浓度曲线:可进行可调钠和碳酸氢盐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任意更改,实现个性化透析。
后备电池:支持体外循环血路系统运行≧30分钟;具备断电状态保存功能;任意时刻恢复供电可恢复至断电前的治疗状态。供电:交流,220V(±10%),频率:50-60Hz。主要技术参数自动排液:可自动完成排液工作。具有辅助预冲功能,可根据科室需要设置预冲量和预冲速度,简化临床操作。▲具有360°可视多色报警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
透析液流量:300-800ml/min;任意可调。透析液压力:-600-+590mmHg跨膜压监测范围:-100-+400mmHg,精度±10%,分辨率为20mmHg。静脉压监测范围:-200-+470mmHg,精度±10%,分辨率为20mmHg。动脉压监测范围:-300-+280mmHg,精度±10%,分辨率为20mmHg。血流量:50-600ml/min,误差±10%。
▲漏血检测:光电式红绿双色光检测,具有污染补偿功能,可尽量避免假漏血报警,精度:≤0.5mL/min。肝素注入:给药速率:0.0—9.9ml/h;注射器尺寸:10ml,20ml,30ml均可用,大剂量给药:10-1500ml/h;可设定停止时间,肝素泵有自动注入和追加功能。▲空气检测器:超声探测,检测位置在静脉壶下管路,对静脉壶尺寸无要求,探测灵敏度单个气泡0.02ml以下,防止气泡进入体内,同时具备血液判别器,避免引血上机时意外失血,确保治疗安全。透析液温度:33-40℃,可实时监测及可调,并设有超温保护装置。B液浓度:测量范围:2.0-7.0mS/cm。透析液浓度:测量范围:12.0-18.0mS/cm。
*2.付款方法和条件:设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在质保期满后付清。1.2交货地点: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1.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1.交货期及地点三、商务要求▲超滤:超滤速度:0.0-4.0L/h;精度:±30ml/h或透析液流量的±0.1%;超滤量0-39.9L可调。
4.1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家签发);4.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如涉及)3.3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3.2每半年有维修工作人员对血透机工作状态及相关参数进行校正,以保证患者透析质量,减少或避免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在四川或云南有售后服务点。3.1整机设备质保期3年,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3.质保期:
5.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5.1卖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5.安装调试及验收:4.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4.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4.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6.4卖方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6.3终身零配件供应: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10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6.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国外不超过21天。6.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6.售后服务:5.3卖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买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二)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过程独立、保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第六章评标办法6.5质保期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5.起草和签署评标报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二、评标方法(七)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但应征得现场监督人员的同意。临时调剂的内容,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六)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五)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评标程序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属本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中“低于成本价”的情形,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及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要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在布络供应商门户系统—>远程交易大厅—>响应回复处点击回复后并对系统生成的澄清函进行电子印章的加盖提交,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一)符合性审查
审查项 | 审查依据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 |
实质性要求 | 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约时间、方式、数量 |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的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
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三)比较与评价(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2.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本项目各包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四)推荐中标候选人3.综合评分明细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审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审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审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审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审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因素分类 | 备注 |
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分*100%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 |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 49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49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带“▲”号参数(7条)每负偏离一项扣除4分;一般技术参数(35条)每负偏离一项扣除0.6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
业绩 | 4 | 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投标人同类产品销售合同业绩(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进行综合评定,每有一个销售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实施方案 | 6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投标人提供:产品运输方案、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安装方案等)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齐全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 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
售后服务 | 1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修计划、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的送达期限和后续供应、后续维护方案等)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齐全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 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
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 1 |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 政策类评分因素 | / |
4.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继续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3.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评标委员会应通知并配合招标采购单位对评标结果的现场复核。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五)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标结果:5.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3)评标方法和标准;(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六)编写评标报告(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七)评审争议的规则处理2.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四、废标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工作原则五、确定中标人(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废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指定媒体及时公告废标理由。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3.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收到《中标供应商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中标供应商确认书》。1.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工作程序2.拟确定中标人的候选名次存在并列情形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五)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四)发现采购人、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将有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处理并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二)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一)遵纪守法,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一)遵守《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规定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二、合同总价一、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四)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二)货物应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一)乙方应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三、质量要求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即;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一)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应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四、交货及验收(五)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应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三)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六、售后服务(四)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三)合同履约担保: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提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二)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一)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担保(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五、付款方式
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价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一)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二)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一)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应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二)乙方违约责任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九、其他(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盖章)甲方:乙方:(二)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