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尤溪县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金额
116.1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19万元
招标公司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135075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130156802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函
JTZB[2023]028号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文件以明水审批[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尤溪县联合镇;
2.2 工程规模:建安费约1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输水系统加固,防汛道路整治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最高控制价:1161975元;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提交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提交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 9:00至2023年7月4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尤溪县闽中茶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15:30,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7.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666058890010001000000085
JTZB[2023]028号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文件以明水审批[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尤溪县联合镇;
2.2 工程规模:建安费约1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加固、输水系统加固,防汛道路整治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最高控制价:1161975元;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提交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提交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 9:00至2023年7月4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尤溪县闽中茶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15:30,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尤溪县联合镇丹滨中路1号 | 地 址: | 尤溪县闽中茶城1号楼2层209 |
邮 编: | 365102 | 邮 编: | 365100 |
联 系 人: | 林先生 | 联 系 人: | 小陈 |
电 话: | 13507598511 | 电 话: | 13015680231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6660588900100010000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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