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泰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检测试验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dxyjjc2023-2
预算金额8.7万元
招标公司陇东学院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DXYJJC2023-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9-01 16:1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9-04 08:00:00
    采购单位 陇东学院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公告内容

    • 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采购公告

       

      受陇东学院委托,陇东学院基建处决定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  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  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

      (二)项目编号:LDXYJJC2023-2  

      (三)招标控制价:87000元

      (四)项目地点:陇东学院校内

      (五)项目规模: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4274.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274.94平方米,建筑高度18.4米,检测内容: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基坑检测;沉降观测以及相关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等。检测数量或频次:满足设计图纸及该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的方法和数量。

      二、招标内容

      陇东学院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检测及原材料检测,按约定时限向陇东学院提交成果,组织通过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

      4.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谈判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及以上资质

      注:1.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上传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2.投标资料请以图片或者PDF格式文件上传;3.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四、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注册后方可投标;

      (二)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三)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五)报价方式允许多轮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合同履行期限: 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结束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五、资质审核时间及竞价时间

      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09月01日16:10:00-2023年09月03日18: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8:00:00

      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投标资格文件,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报价。

      六、结果公示及纸质文件提交

      阳光采购平台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确定成交结果后,请中标人将与上传网络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送至陇东学院基建处,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人:陇东学院

         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联系方式:0934-8651532

      (二)项目联系方式

      人:胡老师    

         话:0934-8658955    

       

                                                       陇东学院

      2023年09月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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