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芦溪县]芦溪镇综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孙悦
公告正文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芦溪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芦溪镇综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地址 芦溪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建筑面积 0.0 ㎡ 结构/层数 框架/0层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招标控制价 1032050.03元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4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强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投标报价 1032050.03 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孙悦 注册编号 赣236131422948
建造师等级 贰级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鑫隆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投标报价 1032050.03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阳永启 注册编号 赣236070801302
建造师等级 贰级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芦溪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投标报价 1032050.03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彭健英 注册编号 赣136171900354
建造师等级 贰级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3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强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鑫隆建筑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芦溪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强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鑫隆建筑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芦溪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认定的依据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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