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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处置-竞价]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20230217废旧处置项目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物资处置-竞价]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20230217废旧处置项目处置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KFKF230001001H004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0.0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否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3-02-17 11:2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 | 采购人电话: | 18603788837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2-17
详见附件(处置公告),联系人:赵永年13592140390
- 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铸铁屑处置公告(1).doc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铸铁屑处置公告(1).doc
- 附件: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碳钢料处置公告(1).doc附件: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碳钢料处置公告(1).doc
- 附件: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不锈钢料处置公告(1).doc附件: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不锈钢料处置公告(1).doc
- 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铝屑处置公告(1).doc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铝屑处置公告(1).doc
- 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碳钢屑处置公告(1).doc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碳钢屑处置公告(1).doc
- 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不锈钢屑处置公告(1).doc附件:机器制造公司废不锈钢屑处置公告(1).doc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开封空分机器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绕管换热器公司废钢料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铸铁屑 | 吨 | 约10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铸铁屑23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7万,其中1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在拉最后一批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将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开封空分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弃物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碳钢料 | 吨 | 约70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碳钢料24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16万,其中10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开封空分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绕管制造公司废弃物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不锈钢料 | 吨 | 约7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不锈钢料132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10万,其中4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开封空分机器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绕管换热器公司废钢料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铝屑 | 吨 | 约3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铝屑142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8万,其中2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在拉最后一批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将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开封空分机器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绕管换热器公司废钢料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碳钢屑 | 吨 | 约12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碳钢屑23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7万,其中1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在拉最后一批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将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开封空分机器制造公司废弃物处置公告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如下物资一批,已具备竞价处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绕管换热器公司废钢料公开竞价销售。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不锈钢屑 | 吨 | 约4吨 |
2.2物资所在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元,超过三日仍未外运完毕的视为违约,违约将沉淀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开封空分有权停止其购买行为另行销售。
2.4交货方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回收方负责外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其它费用)。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回收方:
3.3.1回收方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3.2回收方三年内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a.gsxt.gov.cn/subPubSys-410000.html)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时间:7天(详见“中原云商平台”处置公告);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报名截止时间内。(上午9点,下午2:00)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回收方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回收方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报名人员和中原云商平台注册人员一致可不提供)。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RMB60000元整(缴款凭证扫描上传,网银、电汇备注上应写明“***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并交开封空分招标办查验无误。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处置公告发布之日7天内。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天。
5.2本次标的起拍价废不锈钢屑13000元/吨,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价为中标价,低于起拍价报价作废.报价统一按照吨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投标保证金
6.1回收方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未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中标回收方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按自愿原则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3.1回收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予报价;
6.3.2回收方提供虚假材料;
6.3.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文件规定串标行为的;
6.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1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2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4.3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4.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回收方接到未中标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及回收方,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处置方开具的收据或者回收方财务部门向处置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回收方名称应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7.2中标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以最高报价中标。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平台公布结果视为正式中标通知,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及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预缴8万,其中2万作为预交货款滚动使用,另外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在拉最后一批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将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不合格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称: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910000010120100065236
10.2回收方负责现场卫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经一次劝告仍不符合要求的,每迟延一日罚款500元。
10.3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本项目所处置物资吊运以及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收方自行负责,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按照处置方安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5缴清货款后方可将中标物资拉运出厂。运输废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国五标准车辆,最后一批货物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货款。
10.6参与我公司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0.7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037122992787
邮编:475000
看货联系人:赵永年电话:0371-2299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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