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明区森林消防车辆、消防水泵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22024000D06项目名称:南明区森林消防车辆、消防水泵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P5201022024000D06001品目名称:南明区自然资源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北郊星光工业园特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哈尔滨飞合科技公司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数据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经查询南明区森林消防车辆、消防水泵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得知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JDF5040GXFSG10/Q6水罐消防车,ZB1030BEVRSD12指挥车。其中中标车型ZB1030BEVRSD12指挥车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进行虚假应标。第二,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数据造假,故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参数进行了应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请求:望取消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顺位第二名取得中标资格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贵公司就南明区森林消防车辆、消防水泵采购项目品目一“南明区自然资源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所提出的质疑已收悉,经严谨审查与分析,现作出如下回复: 一、关于ZB1030BEVRSD12指挥车车型参数的质疑: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针对森林消防指挥车技术参数“额定载质量”并无相关规定。贵公司以此未作要求的参数对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此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二、关于《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质疑:在收到贵公司质疑函后,我方于2024年12月5日即刻发函与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告知其响应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森林消防水车(江特牌,车辆型号:JDF5040GXFSG10)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与贵公司所提供数据存在差异,并要求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但截至2024年12月11日,我方未收到任何来自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的证明材料或说明文件。 经核查,贵公司与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森林消防水车制造商(即贵公司)企业类型均显示为小型企业。尽管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数据存疑,但依据现有证据及评审标准,此情况并未对本次项目评审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若贵公司对本回复持有异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部门(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感谢贵单位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
六、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