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LX2022029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外墙改造总承包服务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现场临时办公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永久占地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场内交通市政公用管线工程照管半成品治安保卫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工程设备试验设备试验人员检验现场工艺试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分解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投料试车联系函材料临时工程施工设备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土建渣土挖运吊装出新改造接电现场垃圾清运外运处置所有外墙重新涂刷外墙弹性涂料界面剂防水剂防水胶泥耐水腻子封底漆面涂罩光剂修缮工程耐水柔性腻子UPVC排水管防水卷材外立面出新铲除原外墙涂料或抹灰空鼓部位的抹灰层保温层对损坏的落水管屋顶避雷带空调支架小区改造
金额
1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2022029
预算金额119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谢逸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盛136161256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4
公告正文
LX2022029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LX2022029 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zip
LX2022029 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zip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招标人(章):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招标编号:LX2022029施工招标文件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录发放时间:2022年11月2日编制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招标代理(章):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总则前附表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二章合同附件1:评标细则授予合同评标开标
2.投标担保1.投标函投标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1.表3.1注册建造师简历表辅助资料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投标报价汇总表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表3.6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5.表3.5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4.表3.4劳动力计划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五、本工程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7.表3.7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落实(1)建设用地已落实2、现场施工条件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涉及部分工程(一)、工程概况一、总则
5、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工程资金来源自筹(5)其它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对现场施工条件等与投标相关的条件进行考察,招标人组织踏勘或召开标前会的,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招标人答复。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4)有关勘探资料已齐全(3)施工用水、电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用电、用水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调整。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四)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需澄清,于2022年11月7日17点前同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1月6日17点前以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24863979@qq.com;(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cznd.gov.cn/(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官网)。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五)招标文件的澄清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报价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六)招标文件的修改(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进行修正。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等。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2、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等要求执行。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七)投标报价
⑥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④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③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
②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上述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①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⑨其他的相关资料。⑧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⑦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6)其余要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招标文件的约定。(5)工程量清单中除暂估价材料(设备)外的其它材料(设备)价格由投标人根据清单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考虑风险费用。(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⑤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取。④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列金额不得变动和更改;材料暂估价(材料单价中已包括场外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中不含规费和税金)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费均为估算、预测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③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计取,不得改变。
(3)苏建价(2014)448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贯彻意见;(2)常建[2014]279号文件(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1)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7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2009版)》、《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版)》、《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等;4、相关的工程计价定额(表)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8)投标人根据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临时设施费的投标报价。(7)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的综合单价。
(9)苏建价[2016]740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8)常建[2018]26号《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措施项目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7)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6)常建【2019】1号文《关于贯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5)常建[2017]133号关于明确《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执行中有关费用规定的通知;(4)苏建价(2014)299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15)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其他相关规定。(14)人工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79号)执行;(13)苏建函价[2020]11号《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12)苏建函价[2019]1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1)常建[2016]94号文《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10)苏建函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根据下列依据编制:(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本项目不可竞争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及不可竞争费率(文明施工费率、按质论价费率、规费费率、税率)不得变动,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1)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5、招标控制价
⑦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管理暂行办法;⑥常州市2022年10月份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2022年10月没有的按月向前顺推);信息指导价中没有的参照市场价;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④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四、投标文件的编制(6)招标控制价经公布无异议后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构成约束。(5)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2022年11月6日17点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并通知所有投标人。(4)本工程的招招标控制价为:1189642.59元。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⑧其他的相关资料。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担保(1)投标函※一、投标函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五、本工程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三、辅助资料表※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投标报价汇总表(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十)勘察现场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工程竣工后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退还。1、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九)投标担保3、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按规定填写,并逐页编写页码(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其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不装订。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含有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档U盘,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档格式必须为可以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13jt格式。(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现场踏勘时,各投标单位的人、物安全,由各投标单位自己负责,招标人不承担出现意外伤害引起的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U盘”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1、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本,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密封、标志。没按规定装订、密封、标志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十三)投标截止期
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十五)开标六、开标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5、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七、评标6、其他(6)提供材料有瑕疵的;(5)未参加开标会议的;(4)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健康承诺书原件、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色)、“通信行程卡”前14天内未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
(4)初步评审;(3)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及清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清标工作小组;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十六)评标
①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2、清标(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5)详细评审;
3、评标活动⑥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⑤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④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1)以招标人设定的标底价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5、本工程过高的投标价格的具体标准为下列第(1)种方式:(1)评标办法经评审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细则为:(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评标。(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1)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3)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2)施工方法是否正确;(1)工程内容是否完整;6、过低的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类因素进行重点分析:(3)以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2)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的一定幅度为标准;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格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撰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8、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平均价;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10、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如未说明,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二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U盘;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八、授予合同(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人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单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单价的。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二十三)合同签订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znd.gov.cn/)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二)中标
投标文件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各项单价的报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对应列项单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一项不符此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二、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材料的单位>2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随机抽取20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评标细则附件1: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35000元。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三、打分(100分)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3、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注:①Δ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2%、3%、4%、5%、6%、7%、8%、9%、10%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偏离1%减扣一定的分值(0.6分、0.7分、0.8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随机抽取值,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随机抽取值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第二章合同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事项: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四、定标
工程名称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招标编号LX2022029工程名称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招标编号LX2022029(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工程名称: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空港一村外墙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4.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新北区罗溪镇空港一村。
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一旦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将成为合同工期。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完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积。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2月17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0日。二、合同工期
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
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零星工程领导小组备案贰份。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投标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1.1.1合同1.1词语定义
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经审图合格的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捌套(含竣工后提供的肆套竣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相应文件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7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各类报表、验收资料及竣工资料等;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总平图红线为边界。1.10.3场内交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目。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图纸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为此承包人自愿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姓名:谢逸佳;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发包人要求执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过程中水电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装表计量并负责支付费用,考虑定额价和定额用量与实际价格和使用量的差异因素,结算时不另行调整。今后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总承包负责管理。用电、用水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调整。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交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②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保护措施和方案,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独立费由发包人承担。如发现地下管线等,承包人不得破坏,否则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高(中)考、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予服从,并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这可能降低承包人的工效,发包人不向承包人增加费用支付,工期也不顺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
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⑤承包人应为专业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④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尤其要避免对已建好房屋地面、墙面的破坏和污染,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③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的对本项目管线及其他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的破坏因素,承包人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本项目管线遭到破坏。同时,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工程施工对其他市政公用管线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破坏因素,并且承包人及施工人员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防止因本项目工程施工而破坏其他市政公用管线,否则应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因发包人未提供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对项目经理进行考勤,如低于上述天数和工作时间,作违约处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必须准时到场,项目经理不到场处罚500元/次,迟到100元/次,有事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报监理人认可;以上情况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到岗天数不少于5日,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工程例会。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或经甲方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证据确认本工程投标书中的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正常工作的,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天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证据确认本工程中标的项目经理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发包人正常工作的,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项目经理代替上述调离的中标项目经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回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报新北区建设局备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并经发包人同意(意外事故及突发重病除外),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书所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每日确保到岗,由监理人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日考勤,首次如达不到上述要求,作警告及违约处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天,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的,除处罚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必须准时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到场处罚200元/次,迟到100元/次,有事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报监理人认可。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投标书中的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到位,中途若需更换人员,需承担违约金2万元/人并经发包人同意(意外事故及突发重病除外)。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
5.工程质量(3)/。(2)/;(1)另行协商;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书面申报材料后24小时内。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1质量要求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承包人因该项工作不力而造成的相应损失。(2)承包人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村委、周边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如发生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须针对周边情况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声、污水、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和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进度计划;②主要技术方案;③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⑤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计划;⑥发包人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⑦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1份,进度计划须按发包人的管理软件要求编制。发包人10天内予以确认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经确认后,承包人应于2天内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份、进度计划1份给发包人,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未能做好管理软件的配合工作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后7天内。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2)如果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承诺质量目标,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1)如果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则按延误合同工期的天数承担500元/天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因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其它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和国家行政相关要求的停工(非承包方的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证,工期可顺延。
(2)/;(1)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该对用于本工程中的各种工程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本工程。材料进场前须报现场监理及发包人,经确认(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提供厂家或经销商的供货单及材料发票。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供货,严禁擅自更改,若有材料品种与投标文件中不符,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相关责任。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或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额外增加工作量以及工程签证,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的范围需严格按照上述约定执行,否则发包人不予确认。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
(3)措施项目清单计量与调整办法:总价措施项目费不随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的增减而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除外。(2)招标时以暂估价进入报价的,其结算价格可以调整,暂估价材料采购前,承包人须申报材料价格及品牌、数量并经发包人及跟踪审计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严禁承包人擅自采购。如未申报或未经发包人及跟踪审计认可就已采购,则在工程结算时发包人不予结算该材料。暂估价材料(部分设备除外)的施工损耗量按定额损耗量计算。优惠让利幅度(F)=1-(投标书中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总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扣除暂定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中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总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扣除暂定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变更项目清单计价综合单价的结算方法: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投标的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承包人根据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编制并按投标时的下浮幅度优惠让利,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上的信息指导价(除税)平均价计入,信息指导价(除税)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项目清单计价工程量结算方法: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审定后的数量进行结算。10.4.1变更估价原则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6)工程变更按照《常州空港产业园(罗溪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5)工程变更增加内容必须在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的则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人不予签认。(4)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通讯协会、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等内容,并附有签证费用计算书及综合单价分析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得补报且不得累结补签,如须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在完成后七天内未提交签证资料的,则发包人不予签认。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方式一:承包人招标;方式二:联合招标)。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约定的市场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同12.1款。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据常建[2014]279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时主要材料在施工期间采购当月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上的信息指导价(除税)中相对应的单项材料算术平均价格如与2022年10月信息指导价(除税)相比在±5%(含±5%)范围以内则不予调整,如超出±5%范围的,超出±5%部分的差额予以调整。施工期间必须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时间确认签字。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人工工资的市场价格波动、材料费(常建[2014]279号文件说明范围除外)、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波动和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因设计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损失的风险)。合同约定的市场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调整。1、单价合同。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3.1计量原则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4)保修期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审定价款(不计利息)。(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1)本工程无预付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5日前根据监理人、跟踪审计及发包人审定的上月工程月报量申请进度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含电子档竣工图),在竣工质量验收之前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移交给发包人,若承包人未能及时移交,竣工质量验收延后,直至承包人完整移交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竣工退还履约保函后,发包人扣除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需减少或取消部分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只对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与承包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签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定、会议纪要、通知单、工作安排及联系函),上述各类文件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如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视为违约,并且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溯由于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造成进度延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的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其他零星工作施工的要求,否则将按相应工作内容造价的5%(并不少于5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理。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以及其它依据国家、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办理的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缴。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发包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谢逸佳、造价负责人:(联系电话:)、质量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对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补充条款:(2)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2)承包人不按发包人关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进度等要求进行施工的,在经过发包人一次书面警告后,仍不能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的施工权,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接手承包人的施工工程,承包人就按中止施工前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照诚信考核制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4.1施工要求: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联系电话:)、施工员:(联系电话:)。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造价负责人:(联系电话:):质量员:(联系电话:)、安全员:
(3)有条件进行封闭施工的,其围挡的形式、高度、使用的材料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的相关要求进行;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在行人、车辆往来频繁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采用定型化的围挡护栏,并在护栏上采用反光标志,确保夜间行人、车辆安全。围挡护栏应经常清洗,破损的应及时更新。采用其它方式围挡的,也应做到醒目、整洁。(2)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合同履行期间,一切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治安事宜均由承包人负责。4.2安全文明施工(4)承包人有责任做好施工现场周边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修复,若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承包人有义务配合管线、土建等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3)承包人应围绕各工期目标组织足够人员、机械设备,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本工程最终目标的实现,施工中加强与周边相关施工项目的协调,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监理、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
4.3其它(8)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常建[2009]187号文《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执行。(7)施工时,现场不能堆放废弃物、土方,应做好从开工到验收期间施工、运输所影响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达到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相关要求,该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承包人必须配合好发包人和交巡警部门组织好交通工作。(6)渣土挖运的承包管理。承包人必须将渣土挖运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经城管部门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承包单位。(5)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堆放易导致扬尘的建筑材料,确需堆放的,应做好覆盖工作。(4)进行吊装作业的,必须按要求设置围挡及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机械随意在道路上行驶,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6)合同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正式开工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起计。工程达到完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监理、质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积。(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接管单位在《工程竣工交接证明书》上签字盖章为准。否则,承包人继续承担该工程保管及一切以外责任。(4)发包人出具设计变更内容的结算方法:其工程量按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数量与发包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工程量为准。(3)工程施工周期中涉及的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掺加外加剂等)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另增加。(2)承包人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好周边相关施工单位和村民的关系,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常新财经【2013】9号和《常州空港产业园(罗溪镇)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罗政发【2022】3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核减额超出比例达20%以上,该工程追加审计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在工程结算时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1)工程款的支付中已包括农民工工资。在施工期间,承包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承担因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发包方将取消承包方今后在我镇参与工程投标的资格。(10)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9)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可选品牌的,投标人应根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设计文件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推荐材料(或设备)自选品牌,自选品牌应在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均不低于可选品牌相对应的要求,但应在使用前向建设方提交拟用品品牌的型号、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认可、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没有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的自选品牌一律不予接受。(8)外部矛盾的解决:除征地拆迁外,其余所有外部矛盾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不得拒绝。协调不力造成工期的延误,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承包人若虚报、瞒报、违法挂靠、转包、弄虚作假、进度滞后超投标工期20%以上的现象,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诚信考核制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三、缺陷责任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缺陷期为贰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保修金约定:发包人扣除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廉政合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的廉政建设,甲方(招标单位)、乙方(中标单位)特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2.本协议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交甲方的监督单位贰份。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日期:日期:代表人:代表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采用现行相对应的技术规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章):招标编号:施工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封面)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担保1.投标函一、投标函目录日期:_______年月日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1.表3.1注册建造师简历表三、辅助资料表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投标报价汇总表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7.表3.7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6.表3.6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5.表3.5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4.表3.4劳动力计划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致(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投标文件要求逐页编写页码,目录按本表格式,目录后的投标函为第1页)五、本工程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我方保证工程投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及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工程管理职责,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处理。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造价编员、安全员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如我单位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愿处罚金为500元/天处罚并按天数累计。元(小写: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投标单位(签章):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联系电话(移动电话):。8、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纪要、补充说明、中标通知书等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未达到上述标准,承包人必须返工到上述标准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担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地址: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汇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三辅助资料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章):备注:以上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表3.1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单位:人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表3.4劳动力计划表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