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b-zb-2311-328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工程指挥部就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服务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ZHB-ZB-2311-32820
项目标名: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服务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TMP-2311-0071
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总包干费用(含税)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方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方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2、投标方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方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方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3、对于同一投标项目若出现同一投标人采用多个账户同时参与、同一人操作多个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或投标阶段IP重复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莱芜分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公司年产钢材1180万吨,公司具有各类型材、线材、板材、优钢、宽厚板等生产、销售能力。现拟就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服务招标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1.招标名称:新旧动能转换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质量鉴定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
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等相关标准,对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连铸主厂房)进行质量鉴定。总建筑面积为:70504.5平方米;其中包括:炼钢主厂房建筑面积为32166.65平方米,钢渣厂房建筑面积为3016.97平方米,变电站建筑面积1048.39平方米,连铸主厂房建筑面积为34272.49平方米。
要求对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炼钢主厂房、钢渣厂房、变电站)和特钢100T转炉连铸工程(连铸主厂房)分别出具正式的质量鉴定报告,各一式三份,共六份。
3.工期及工程质量:
本项目绝对工期 15 天,开工日期由特钢项目部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地点:钢城区里辛街道双泉路以西、特钢100吨电炉以南。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履约的情形。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不合格供应商的情形。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行业要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必须是投标方本单位人员并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身份证参加资格预审。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6)投标单位不存在莱钢招标中心限制投标的情形。
(7)企查查(www.qichacha.com)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投标方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幕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内容);
(3)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方须提供资质文件,并提供公布并能查询到以上资质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备查。
3、业绩要求
近5年内投标单位有相关类似质量鉴定承包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需提供承包合同、相关质量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多提供),并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五、投标人须知
1、潜在投标人须将资格预审材料(所有需提供材料的原件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
2、资格预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格式见附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相关业绩证明等资料。
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及鉴定报告证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业绩扫描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联系方式、服务验收证明等,提供业绩扫描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
2.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经营风险”项下“被执行人”、“黑名单”、“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并提供近期企业的完税证明和企业社保证明。
2.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3、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资格预审文件真实有效。若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发现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限制该单位投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六、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网上评审方式。
1、上传资格预审材料
潜在投标人须将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内容详见投标方须知)以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
资格预审材料电子版按此内容和顺序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与)、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服务承包业绩及合同、质量鉴定报告; 5、财务报告; 6、税收及社保证明; 7、盖单位公章的企查查截图;8、合同履约能力证明。
七、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1、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资格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方式:线上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审查资料:提供电子版资料,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60分及以上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二、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资格预审通过后缴纳,提前缴纳投标人自行解决。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二、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新建工程现场用车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投标保证金退还:陈先生    0531-76923170
十二、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三、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四、招标方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招标平台联系人:陈先生/宋先生 0531-76923170/76923171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0531-77920386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1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701102924803167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8 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12-05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李之庆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7920386 邮箱: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3-11-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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