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质子加速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2.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csc2023f157
预算金额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斌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建强
中标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9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质子加速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SHCSC2023F15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质子加速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服务: 中标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其他: 1、招标编号:SHCSC2023F157 中标价格:92.5 万元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人:上海市胸科医院 4、项目名称:上海市胸科医院心胸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质子加速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服务 5、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6、评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7、公示时间: 2024 年 04 月 17 日 8、公示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0 日 9、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中标价:92.5 万元 11、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蔡巍、夏则爱、龚胤、侯鹏程、孙烨柯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胸科医院 地 址:淮海西路 241 号 联 系 人:刘斌 电 话:22200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沈建强、胡叶 电 话: 63279000*1162/1163 电子邮件: huye@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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