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cf-gc-2024077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工183133203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HCF-GC-202407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修缮农场品交易市场640平方米,新建仓储用房60平方米,修缮农业灌溉沟渠640 米,新建10m³进水池1座,修缮30m³水池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磋 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持相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新成立 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 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磋商申请人无需提供“信用 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7、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执行合同的过程 中,若发现成交人转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石屏县喜燕街时光酒店4楼会议室(原龙华主题酒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屏县喜燕街时光酒店4楼会议室(原龙华主题酒店) 七、其他 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CF-GC-2024077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龙武镇顶告我搬迁点产业后续扶持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的委 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 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HHCF-GC-2024077。 2.2建设内容:修缮农场品交易市场640平方米,新建仓储用房60平方米,修缮农业灌溉 沟渠640米,新建10m³进水池1座,修缮30m³水池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预算:人民币500000.00元。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99941.22元。 2.5计划工期:5个月。 2.6项目地点:石屏县龙武镇大练庄村委会(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7质保期:1年。 2.8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持相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新成 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 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 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磋商申请人无需提供“信用 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3.7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执行合同的过程 中,若发现成交人转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4.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 型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 报价评分。 4.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 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 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即验即退)。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 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屏县喜燕街时光酒店4楼会议室(原龙华主题酒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龙武镇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1848723510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联系人:侯工、何工 电 话:18313320303、151549804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龙武镇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4872351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州路鑫华桂苑C3-2 联系人: 何燕 电 话: 15154980402 电子邮件: 20963402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伺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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