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北侧(望洲A11地块)住宅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黄河路北侧(望洲A11地块)住宅项目二期,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311-420502-04-01-3450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河路北侧(望洲A11地块)住宅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望州村3组
3、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062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495.2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374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751.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边坡支护及围墙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完成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完成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主体工程、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边坡支护及围墙配套设施等。
5、计划工期:暂定10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14、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1家,施工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6号楼5层529号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66237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向华洲、朱芸萱
联系电话:17771689691、1334353676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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