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水平,充分调动各领域节约用水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对创建单位用水现状、供水管网漏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提供整改咨询服务;
(2)根据用水现状调查及整改报告书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对单位内进行节水改造;
(3)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计量统计管理维护记录;开展节水培训活动,包括节水相关海报的张贴、线上节水宣传;
(4)提供水量平衡测试服务,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5)汇编节水创建资料,组织区级节水评审相关工作并配合市局评审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级验收工作,各项工作均符合“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水务局”相关文件要求,水量平衡测试符合节水相关部门要求,验收合格。积极配合工作要求,确保如期组织安排验收工作。
3.服务成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本单位顺利通过市局及区级2023年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但必须符合以下7个方面要求:1.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即:不得高于该项目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2.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作为资质要求。3.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一家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全部要求的,可允许联合体投标。5.如果资质已定总包资质,则不得要求总包资质的同时还要求具备该总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6.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7.现场踏勘不得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j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邵瑞娟
联系方式:0755-2210108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水平,充分调动各领域节约用水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对创建单位用水现状、供水管网漏损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提供整改咨询服务;
(2)根据用水现状调查及整改报告书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对单位内进行节水改造;
(3)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计量统计管理维护记录;开展节水培训活动,包括节水相关海报的张贴、线上节水宣传;
(4)提供水量平衡测试服务,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5)汇编节水创建资料,组织区级节水评审相关工作并配合市局评审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级验收工作,各项工作均符合“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水务局”相关文件要求,水量平衡测试符合节水相关部门要求,验收合格。积极配合工作要求,确保如期组织安排验收工作。
3.服务成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本单位顺利通过市局及区级2023年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但必须符合以下7个方面要求:1.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即:不得高于该项目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2.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作为资质要求。3.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一家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全部要求的,可允许联合体投标。5.如果资质已定总包资质,则不得要求总包资质的同时还要求具备该总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6.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7.现场踏勘不得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j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邵瑞娟
联系方式:0755-2210108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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