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2023 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其他清洁卫生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述
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或评分依据,仅供参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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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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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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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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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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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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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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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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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沈财农〔202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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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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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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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苏家屯区)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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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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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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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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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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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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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苏家屯区)相关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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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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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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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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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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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期项目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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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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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一、
技术要求
(一)
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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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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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分类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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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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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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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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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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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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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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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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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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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30699(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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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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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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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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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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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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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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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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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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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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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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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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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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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格及参数要求
★1、排放标准:国VI。
2、总质量(Kg):≤25000。
3、发动机功率(Kw):≥210。
4、整备质量(Kg):≤11200。
5、额定载质量(Kg):≥13600。
6、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8700×2550×3200。
7、前悬/后悬(mm):1450/1360(±50)。
8、接近/离去角(°):20/20(±2)。
9、轴距(mm):4350+1350(±50)。
★10、拉臂动作形式:平移+翻转。
11、起吊能力(T):≥20。
12、钩心高度(mm):1570(±3)。
13、自卸角度(°)≥55。
二、其他技术要求
1、箱体锁定装置要求:拉臂上装配外部液压锁定装置。
2、自装卸装置底架纵梁采用高强度钢板,屈服强度≥500MPa。
3、自装卸装置提勾采用高强度铸造件,提勾为装配式,便于维修、更换;提供与要求相符的实物照片。
4、自装卸装置中所有与箱体接触的部件均采用螺栓装配式铸件结构,与箱体接触面采用耐磨材料,支撑座位置可纵向调节,方便维修保养;提供与要求相符的实物照片。
5、自装卸装置作业便捷性及安全性要求:配有滚轮导向,箱体装卸方便;在自卸动作时,拉臂钩机架锁紧方式采用锲块式;采用后滚轮支撑,保证在松软路面装卸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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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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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务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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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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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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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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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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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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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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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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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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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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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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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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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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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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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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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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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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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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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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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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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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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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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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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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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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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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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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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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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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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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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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